市公积金中心新闻发言人 黄梅
(6月25日)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2025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归集、提取、贷款三项核心业务,在公积金政策框架内积极优化使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现将我市上半年住房公积金主要工作成效及新政策实施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一、加快推进制度扩面,保障范围持续扩大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锁定年度扩面目标,采取“政府主导、中心主推、部门配合”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因企施策开展扩面宣传,引导非公单位扩面建缴,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建缴工作,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1-5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204家,新增缴存职工8416人,新增灵活就业参缴人员79人。截至5月31日,全市实缴职工达17.11万人,953名灵活就业人员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综合业务稳步发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以持续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不断壮大资金规模为基础,坚持推进“应提尽提”“应贷尽贷”“应贷快贷”,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简化提取流程要件,积极支持缴存人住房需求,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1-5月,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05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2.0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03亿元。截至5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27.49亿元,贷款余额110.58亿元。个贷率86.73%,资金流动性保持良好。
三、优化措施全面落地,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试行5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提高贷款限额,更好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将单职工家庭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新政策实施以来,单笔贷款额度较去年同期增长7.57%。截至目前,已累计向1760户职工家庭发放购房贷款,金额7.79亿元,撬动住房销售面积21.81万平方米10.10亿元。
二是拓宽提取用途,支持支付物业服务费。允许缴存人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每年每户最高可提取2000元。政策实施以来,已有74户职工家庭办理该类提取,户均提取金额1700元。
三是延长购房提取时限,提升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2025年1月1日后购房的缴存人,可在购房行为发生后2年内,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购房提取2568人次,提取金额2.51亿元,同比增长35.68%。
四是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在贵州省省内其他市(州)购房的职工,均可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不受户籍限制。截至目前,为本市缴存职工办理省内其他市(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合计金额2090.89万元,同比增长311.97%。
五是优化家庭代际互助提取规定,支持缴存人家庭互助使用。父母与子女(包括已婚和未婚子女)在2025年1月1日后共同或单独在省内购房的,可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政策实施以来,已有86户家庭享受该政策,互助提取109笔金额达1512.18万元。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向更高质量发展,服务好广大缴存职工,促进房地产业止跌回稳,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幸福六盘水实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6月25日,记者从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归集、提取、贷款三项核心业务,推动公积金政策框架内积极优化使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锁定年度扩面目标,采取“政府主导、中心主推、部门配合”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因企施策开展扩面宣传,引导非公单位扩面建缴,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建缴工作,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1至5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204家,新增缴存职工8416人,新增灵活就业参缴人员79人。截至5月31日,全市实缴职工达20.05万人,953名灵活就业人员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综合业务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以不断壮大资金规模为基础,坚持推进“应提尽提”“应贷尽贷”“应贷快贷”,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简化提取流程要件,积极支持缴存人住房需求,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1至5月,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05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2.0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03亿元。截至5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27.49亿元,贷款余额110.58亿元。个贷率86.73%,资金流动性保持良好。
同时,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试行5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提高贷款限额,更好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将单职工家庭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新政策实施以来,单笔贷款额度较去年同期增长7.57%。截至目前,已累计向1760户职工家庭发放购房贷款,金额7.79亿元,撬动住房销售面积21.81万平方米、销售额10.10亿元。
拓宽提取用途,支持支付物业服务费。允许缴存人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每年每户最高可提取2000元。政策实施以来,已有74户职工家庭办理该类提取,户均提取金额1700元。
延长购房提取时限,提升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2025年1月1日后购房的缴存人,可在购房行为发生后2年内,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购房提取2568人次,提取金额2.51亿元,同比增长35.68%。
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在贵州省省内其他市(州)购房的职工,均可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不受户籍限制。截至目前,为本市缴存职工办理省内其他市(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合计金额2090.89万元,同比增长311.97%。
优化家庭代际互助提取规定,支持缴存人家庭互助使用。父母与子女(包括已婚和未婚子女)在2025年1月1日后共同或单独在省内购房的,可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政策实施以来,已有86户家庭享受该政策,互助提取109笔金额达1512.18万元。(全媒体记者 杨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