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范友权
(4月8日)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现在,由我代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六盘水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温情”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六盘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的重要抓手,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理念,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5年,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共立案受理申请司法救助案件63件,经审查决定予以救助57件,同比上升375%;发放救助资金223.3万元,同比增长267.3%;惠及困难群众95人,同比上升220%。对5名家庭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予以免交诉讼费74534元。司法救助的覆盖面和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济困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一、坚持“能动履职”,及时精准发现潜在救助对象
我们打破“坐等当事人上门申请”的传统模式,将申请司法救助的关口前移,在案件审理、执行环节,承办法官主动了解关注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宣传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推送司法救助申请表,及时引导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交申请。针对部分案件当事人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不高等情况,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走访,详细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协助准备申请所需相关材料,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做到社会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化解,2025年审查予以救助的57件案件中,有53件是通过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发现并受理的,涉及困难当事人92人。
二、坚持“救急助困”,以特定群体为救助重点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重点解决的是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工作中,我们重点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生活面临现实紧迫困难的特殊群体,对象主要涵盖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好国家司法救助“救急助困”的功能。2025年审查予以救助的57件案中,涉及残疾人15件,占比26.32%;涉及未成年11件,占比19.30%;涉及老年人10件,占比17.54%,达到“救助一人,温暖一家”的良好效果。
三、坚持“规范办理”,确保救助资金使用公正高效
一方面,我们以“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为目标,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案规程指引(试行)》的规定,对申请救助案件列案件号全部纳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办案办公平台进行管理,全流程线上运行,实现动态监管、全程留痕,确保案件办理及时高效、合法合规。
另一方面,严格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审批监管,对拟救助案件,落实实地走访工作机制,通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了解掌握拟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结合《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规定,兼顾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金额,提出救助建议提交司法救助委员会研究决定,确保公平公正、精准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对存在多名家庭成员作为救助申请人的,考虑到因司法救助款项支付可能引发家庭矛盾纠纷情况,要求须经所有成年申请人确认支付对象后再支付司法救助资金,有效杜绝同一案件多名申请人因资金分配问题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同时,我们还加强跟踪回访,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下半篇文章”。资金支付以后,承办人员还会持续关注、有针对性地回访了解救助效果。对救助后仍不足以全面缓解其现实生活困难的,及时将相关情况推送有关部门,并进行沟通协调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贯通衔接。
四、坚持“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知晓度
我们充分依托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治下乡、社区共建等载体,加强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将其纳入人民法院普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群众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讲好司法救助故事,展现司法温度和司法担当,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救助制度的知晓度、认同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持“救急救困”“应救尽救”原则,以案件为抓手、以规范为保障、以联动为支撑,不断扩大救助覆盖面、提升救助精准度,坚持“把好事办好”,让司法救助真正成为一项解民忧、暖民心的民生工程。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4月8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六盘水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及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六盘水法院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的重要抓手,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25年,全市法院共立案受理司法救助案件63件,经审查,决定救助57件,同比上升375%;发放救助资金223.3万元,同比增长267.3%;惠及困难群众95人,同比上升220%;为5名困难当事人免交诉讼费7.4万余元。司法救助覆盖面和资金规模显著扩大,救急济困功能充分彰显。
坚持“能动履职”,及时精准发现潜在救助对象。打破“坐等申请”传统模式,将司法救助申请关口前移,在案件审理、执行环节主动了解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家庭有针对性地宣传救助政策,引导符合条件者提交申请。针对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协助准备申请材料,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早发现、早化解社会矛盾隐患,2025年审查予以救助的57件案件中,53件通过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发现并受理,涉及92名困难当事人。
坚持“救急助困”,以特定群体为救助重点。国家司法救助是针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为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急迫困难而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工作中,重点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生活面临现实紧迫困难的特殊群体,对象主要有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救急助困”功能。2025年审查予以救助的57件案件中,涉及残疾人15件(占比26.32%)、未成年人11件(占比19.30%)、老年人10件(占比17.54%),达到“救助一人,温暖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坚持“规范办理”,确保救助资金使用公正高效。一方面,以“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为目标,依据相关规定,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管理,全流程线上运行,实现动态监管、留痕,确保案件办理及时合法。另一方面,严格审批监管,对拟救助案件落实实地走访,通过基层组织了解情况,结合量化标准,兼顾实际困难与同类案件救助金额提出建议,由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确保救助公平精准,防止引发新矛盾。同时,加强跟踪回访,做好“下半篇文章”,关注救助效果。对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及时推送情况并沟通协调纳入社会救助,推动司法与社会救助衔接。
坚持“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知晓度。依托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等载体,加强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将其纳入法院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多渠道宣传,让群众了解司法救助制度内容、条件和流程,适时发布案例,讲好救助故事,展现司法温度与担当,提升群众的知晓度、认同感和获得感。(全媒体记者 赵庆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