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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必然要求,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作了系列部署和要求。

在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

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上述情况,在申请人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根据《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司法局会同市级行政机关参照《贵州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明确了《六盘水市本级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包括
主要涉及:
按照国家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 因地制宜,因类实施,分步推行,动态调整”的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将根据 法律法规废改立情况和国务院决定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调整报市司法局审核后,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公布。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并不意味着法定证明都不要了,而是更多要通过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告知承诺是一种便利化改革措施,但如果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会给行政管理和他人利益带来风险。因此,《实施方案》特别规定了一些监管措施,重点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方案》要求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6号)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制定的工作方案送市司法局备案,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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