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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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56184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2-04-22 00:00:00
文  号: 市府办发〔2012〕5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六盘水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地质灾害给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等条件和《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政府领导,部门协作。
  一、2011年我市地质灾害情况
  2011年,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99处,受胁55522户、227477人。其中,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45处,受胁27165户、101362人;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854处,受胁农户28357户、126115人。4个县(特区、区)均有分布。
  2011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26起,成功预报1起,无人员伤亡。
  二、我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
  (一)滑坡:主要集中发生在5—8月,以中小型为主,大型、特大型次之,平面形态多呈不规则和舌形,主要分布在陡峻的山原、高中山、中山、低中山斜坡和峡谷地带,坡度大多在20°—50°之间,常发生在软质岩体和软硬相间的岩体构成的斜坡,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表水冲刷以及建筑切坡、采矿等人为工程活动。
  (二)崩塌:大多发生在5—8月和凝冻期,以中小型为主,多发生在坡度为50°以上的陡坡,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表水冲刷以及切坡、采矿等人为工程活动。
  (三)泥石流:均发生在5—9月,尤以每年7月发生频率最大,以小型、沟谷型、降雨型、稀性泥石流为主,主要分布在高中山、狭谷、沟谷斜坡地带,主要诱发因素是不合理的采矿、修路弃渣弃土、过度砍伐林木等人类工程活动以及强降雨。
  (四)地面塌陷:均为小型,多处于发展期。主要是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1.岩溶塌陷主要集中分布于水城盆地、六枝峰丛槽谷等地,主要诱发因素为抽取地下水和暴雨渗灌;
  2.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大规模采煤的矿区,诱发因素主要是地下采煤形成大面积采空区。
  (五)地裂缝:大多产生在含煤岩层及其上覆地层,主要分布在煤矿开采区域。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地下采煤和矿井疏干排水,导致顶板失去支撑,岩体应力平衡受到破坏,围岩产生变形,沿构造裂隙等软弱结构面发生拉裂。
  三、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与降水密切相关,今年发生的特大旱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严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趋势预测,我市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5—9月,这一时段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6月—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控制。当连续降雨达到150毫米或日降雨达10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即可发生;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达到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可能大量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预测。
  1.堕却——落别重点防治区。该区位于六枝特区境内,包括堕却乡、新窑乡、平寨镇。区域内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重点防治堕却乡牛坡村倮那组、半坡村田头组,新窑乡播渡村大寨组、滥坝田、马路村河尾巴组,平寨镇六枝村南极山、高峰村凉水井老鹰岩,落别乡板照村洒郎组。
  2.岩脚——郎岱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岩脚镇、龙场乡、梭戛乡、洒志乡、箐口乡、郎岱镇。重点防治岩脚镇岱翁村安家冲组、联合村郭家冲组,龙场乡新场坝村大寨组、新院村布陆组,梭戛乡安柱村上石龙,洒志乡把利村蜂窝组,箐口乡过瓦村箐脚组,郎岱镇上寨村洒米陇组。
  3.新民——乐民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新民乡、普田乡、保田镇、马依镇、老厂镇、民主镇、忠义乡、大山镇、响水镇、乐民镇等区内人类工程活动频繁,诱发堆积层滑坡、粘性土滑坡、地裂缝、岩石崩塌、泥石流隐患等,重点防治大山镇播土、司寨、台草坝、大河、已卖,老厂镇席草坪、石门,乐民镇普一庙背后、核桃山村下坝 、雅达村三组,民主镇下糯寨村一、二组,响水镇鲁楚村,新民乡三官云村大寨组,忠义乡五朋、茅草坪村,马依镇坪地村等。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诱发、自然等原因,该区灾害隐患点多处于特别危险状态。
  4.石桥——英武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石桥镇、水塘镇、板桥镇、城关镇、西冲镇、刘官镇、马场乡、英武乡、旧营乡等,有堆积层滑坡、粘性土滑坡、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水塘镇水塘村上学庄、前所村黑齿坝十七组、外山岚村,刘官镇的花甲山村五、六、七组,英武乡的林家屋基村罗细,石桥镇东冲村花椒寨、古里村沙子口,西冲镇沙沟村,旧营乡红花村九组。该区地质灾害产生因素主要为部分采矿活动和自然,要加强监测和逐步进行搬迁。
  5.平关——洒基——四格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平关镇、火铺镇、红果镇、两河乡、断江镇、盘江镇、柏果镇、洒基镇、松河乡、坪地乡、四格乡等11个乡镇。重点防治平关镇大箐村凤湾、滥泥田,四格乡俄力科村九组、房格村书姑组,坪地乡雨格村新民组,断江镇大铺子村喻家坟、岩玉山,洒基镇半坡村,柏果镇红卫村下半坡、比中村大寨子、业租村小云尚、小寨村大寨子、老屋基村大寨子、堕嘎村湾子头,红果镇挪湾村(猪嘎丫口、泥嘎)、西铺村上西铺,盘江镇东风村、胜江村,火铺镇火铺村二、三组和坡上村,松河乡朝阳村、马嘎丫口、小米罗等,该区地质灾害对村民及财产构成较大威胁,属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采矿区,要进行重点防治。
  6.滑石——淤泥——保基重点防治区。该区包括滑石乡、鸡场坪乡、淤泥乡、普古乡、羊场乡、保基乡等6个乡,重点防治鸡场坪乡塘子边村岔沟牛上坡,保基乡厨子寨村小窝罗、垤腊村岩脚,羊场乡瞿家寨村罗家寨组、赶场坡村六至九组、朝阳村发脚寨组、下午村杨桃箐、小河村屠家坪地组、下午村松阳小学,滑石乡迤坝村岩子脚、戈多村大寨头,淤泥乡淤泥村一、二、三组及罗多村三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地裂缝等,要加强监测,局部治理,逐步搬迁。
  7.阿戛——蟠龙——猴场重点防治区。该区位于水城县境内,包括阿戛乡、蟠龙乡、猴场乡,区域内煤炭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重点防治阿戛乡新寨村陶家湾组、马场村营上组、阿戛村小寨组,猴场乡幸路村一组大寨、红星村五组包包寨点,蟠龙乡庆祝村五、六组。
  8.化乐——保华——发耳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化乐乡滑石村营上、马路组,龙场乡箐脚村深沟、大梨、龙头滑坡,保华乡民升村砍头岩组,地质灾害种类为滑坡;发耳乡尖山营,地质灾害种类为崩塌。
  9.钟山区重点防治区。区域内煤炭资源丰富,采矿活动强烈,由此而引发的地质灾害严重,且随着煤炭资源的大量开发利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越来越严重。重点防治大湾镇安乐村一、二组,大河镇渡口村五、六组,老鹰山镇木桥村黄家山组及各煤矿采空区。
  (三)铁路及主要公路沿线、主要河流流域、水库等地质灾害危险地段预测。
  1.水红铁路、贵昆铁路、珠六复线市境内段,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崩塌。
  2.水(城)黄(果树)高等级公路、两(河)水(城)公路、镇(宁)胜(境关)高速公路境内段,水(城)黄(果树)高等级公路施工建设造成的不稳定边坡及弃渣弃土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3.南、北盘江流域局部地段,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4.盘南电厂、响水电站、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施工造成的潜在不稳定斜坡地段,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5.玉舍水库不稳定边坡及弃渣弃土场。
  (四)主要矿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预测。
  1.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各矿及选煤厂、煤矸石堆积区、采空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
  2.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矿及选煤厂、煤矸石堆积区、采空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
  3.水城矿业(集团)公司下属各矿及选煤厂、煤矸石堆积区、采空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
  市有关部门和六枝工矿(集团)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督促直属责任单位制定防灾预案,建立监测系统,在危险点建立警示标志,设立观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明确预警信号及险情出现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并进行工程治理或灾民搬迁,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大隐患点,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预防措施。汛期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8236614、8241623、8267860;值班人员:谢传宇,手机:13985387401)。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防御地质灾害必须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活动,汛期前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地质灾害点向当地受胁群众现场讲授地质灾害的简易观测方法及防灾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严格执行“先搬迁、后开采”原则,加大人为地质灾害的预防力度。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工程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充分应用,使全市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及部分特别危险点受胁农户搬迁、治理经费。同时,对特大型、大型自然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要积极申报立项,争取国家投入,对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要加大调处力度,落实治理经费,确保受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测工作,做好预测预报。各县、特区、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大监测力度,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并明确预警信号和险情发生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向受胁农户发放地质灾害“灾情防范明白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要充分进行分析应用,做好险情判断工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的信息。
  (五)加强用地项目审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加强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和审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勘察鉴定和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备案工作,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其行政责任、直到法律责任。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用的检查力度,要充分利用评估成果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避免因采煤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六)加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的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危险性进行全面的踏勘,对确需进行工程治理的要组织编制工程治理方案,争取资金进行治理,对确需进行搬迁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搬迁。对应撤离危险区域,而未搬迁的,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七)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系统,为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六盘水市2012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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