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1017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5-09-26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六盘水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我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放权出实效、监管有创新、服务获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重数量向重实效转变,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全面清理市级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市级现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落实省政府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各项政策;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目标,不断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和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简政放权。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清理市级现行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清理结果;切实做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市级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能下放县(特区、区)实施的全部下放,确保“接得住、放得下”;取消和调整市级现行的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110项行政服务事项。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投资审批各项政策;市级机关现行的投资审批权限能下放县(特区、区)实施的全部下放,同时加大对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的监管力度;全面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清理结果;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在国家和省核准目录的,一律实行备案管理;配合省级部门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
3.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各项政策;市级机关现行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能下放县(特区、区)实施的全部下放,同时加大对下放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监管力度;全面清理市级机关现行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编制并公布清理结果;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
4.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政策;全面清理和规范市级机关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全面清理和规范市级机关现行垄断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实施和收取费用;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5.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和“先证后照”改革措施,出台市级相关配套措施,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和公布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意见,全面清理市级机关现行的前置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清理结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的工作部署,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充分应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交换平台,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指导意见。
6.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全面清理市级现有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清理结果;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项政策,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市级机关现行的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县(特区、区)实施的全部下放;研究制定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二)放管结合。
7.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逐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强化窗口现场审批、组织协调职能。推行受理单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立即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办理或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当场书面告知其理由或办理部门。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法律法规有明确办理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宜压缩时限的,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在受理、发证等环节可以压缩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编制服务指南。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对承担的审批事项要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8.强化监督问责。坚持公开公正实施行政审批,依法、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市级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和入驻政务中心网站上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对申请人提出的是否受理、进展情况、未予批准原因等问题,要有问必答、耐心说明,难以即时答复的,要明确答复期限。未予批准的,要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强化监督检查。探索实行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健全规范审批行为相关考核制度,定期对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检查和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9.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及时梳理和公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公布市直各部门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职责机构和责任对象,实现权责统一;对照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布市直各部门负面清单。各县(特区、区)政府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试点乡镇,要在2015年12月底前以“两单合一”的形式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0.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市内行政中介服务行为和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依法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创新中介机构管理模式,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建立重点中介行业联动监管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尤其是涉企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开展重点监管,着力规范其经营和执业活动,加大对非法执业行为的打击。加强中介机构社会信用建设,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开展“评星创优”活动,将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督管理、银行授信额度、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切实履行自律、服务、协调等职能,注重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行业竞争行为。
11.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保留、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一管到底”。努力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加大市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宽进严管”,切实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建立健全科学抽查和责任追溯及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逐步实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着力加强监管力量,避免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下放后人浮于事,或因监管力量不足造成监管缺位。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规划和产业谋划。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模式,在技术创新、人员保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三)优化服务。
12.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工作,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深入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双服务”大行动和“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依法依规落实企业税收支持政策,重视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不断降低企业融资、用电、物流和办事成本,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13.深化三个平台建设。按照“整合最彻底、事项最齐全、授权最充分、系统最智能、环境最优美、服务最高效”的要求,完善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内部流程进行科学化再造,加强部门联办并办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应进则进、能进则进,进而能办、办而有效”。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减少对交易活动的干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依法、透明,坚决纠正通过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违法设置有关交易活动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严防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行为。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促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的作用。设立网上办事大厅,扩大互联网办事范围,能网上审批的事项一律网上审批。
14.广泛运用大数据提升治理能力。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通过系统采集客观数据和实证分析,不断增强决策的精准性、预见性和公平性。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能力,管好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职人员,实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面向社会民生提供生活服务,面向企业发展提供生产服务,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1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三减、三清单、三平台”为抓手,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规范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从源头上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一道“安全围栏”。依法严格公正执法,重点解决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依法强化权力监督,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依靠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企业和群众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
16.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转方式、转职能与转作风结合起来,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服务群众。持续推进文山会海治理,深入开展整治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整治吃拿卡要现象,整治优惠政策不兑现问题“三项治理”。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作风情况进行专项查访,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聚焦和突出重点,抓紧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着力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17.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及时制订完善人才培养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改革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切实担负起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协调小组下设专题组和功能组,专题组由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成,功能组由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组成。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各县(特区、区)政府要比照市政府文件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各县(特区、区)政府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本领域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地方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各县(特区、区)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六盘水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