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2399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8-07-06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消除民族地区汉语言障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双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六盘水市消除民族地区汉语言障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双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消除民族地区汉语言障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双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扶智扶志“双扶”活动年工作安排,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双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民宗发〔2018〕26号)要求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存在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以下简称“双培”)工作,逐步消除汉语言障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助推脱贫攻坚,结合六盘水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存在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为重点,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双培”工作,提升少数民族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助推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双培”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有汉语言障碍的2.8万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消除汉语言障碍(彝族1.1万人,苗族1万人,布依族0.6万人,其他民族0.1万人),特别是消除分布在48个乡(镇),81个贫困民族村,50个深度贫困民族村的10391名贫困少数民族群众的汉语言障碍,帮助贫困少数民族群众至少熟练掌握1门实用技能。其中,2018年培训0.7万人,2019年培训1.4万人,2020年培训0.7万人。(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先谋后动、先远后近、先难后易、先内后外、先快后慢的“五先五后”攻坚法,按照先贫(贫困户)后非(非贫困户)的原则,以民族聚居区特别是贫困民族村寨为重点,对16至55岁有劳动力、存在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实用技能培训,同时兼顾其他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障碍情况、不同的民族语言、产业发展规划和技能需求,实现培训对象名单和培训项目清单“两单合一”,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实施精准培训。对16岁以下的培训对象,通过学校教育开展通用语言培训;对56岁以上的培训对象,开展扶贫政策、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培训。
3.整合资源,全面推进。整合教育、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实现培训对象、时间、师资、内容、经费“五整合”,根据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以村为主开展集中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实施“双培”工作,确保培训取得成效,确保“双培”工作全面推进。
二、培训内容及工作职责
(一)实施国家通用语言培训。
1.教育部门和民宗部门共同负责对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负责组织双语人才以民汉双语的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2.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有资质的双语教师,民宗部门负责组织本土双语人才,通过宣传和讲解扶贫政策,解读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术语及对外交流常用语等内容,逐步消除少数民族群众的汉语言障碍。
(二)实施实用技能培训。
1.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特别是种植业、养殖业培训,提升培训对象的农业实用技能。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为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民宗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技能培训。
4.教育、民宗部门负责组织双语人才运用民汉双语对培训内容进行现场翻译,将培训内容准确传递给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让其理解和掌握相关技能,提升脱贫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2018年:成立机构、启动培训阶段。
1.成立机构(6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宗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民宗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扶贫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六盘水市“双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宗委,市民宗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双培”工作,市有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培训(6—11月)。根据2018年年度培训计划,将全市深度贫困民族村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列为2018年重点培训对象,并兼顾其他。6月初,根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资料编印等前期工作,统筹整合县(市、特区、区)、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组的资源,组织好培训,做好宣传。
3.提炼总结(12月底前)。各县(市、特区、区)对本年度“双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谋划好下一年度工作,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二)2019年:巩固拓展阶段。
1.开展培训(1—11月)。以全市深度贫困民族村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为重点培训对象,并兼顾其他。各县(市、特区、区)于1月中旬前制定好本年度培训方案,做好培训资料编印等前期工作,统筹整合县(市、特区、区)、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组资源,组织好培训,做好宣传。
2.回顾总结(12月底前)。各县(市、特区、区)对本年度“双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谋划好下一年度工作,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三)2020年:查缺补漏阶段。
1.开展培训(1—8月)。各县(市、特区、区)于1月中旬前制定好本年度培训方案,做好培训资料编印等前期工作,统筹整合县(市、特区、区)、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组的资源,组织好培训,做好宣传。
2.回顾总结(9月底前)。各县(市、特区、区)对本年度“双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双培”工作年度总结和三年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双培”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县(市、特区、区)要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强化资金保障。为确保“双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好“双培”工作各项经费。各县(市、特区、区)可采取“1+N”(以县为单位,N个乡或村为培训点谋划1个培训项目)或“N”(一乡或一村为单位谋划多个培训项目)的模式,积极谋划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三)强化培训措施。遵循易实施、效果好的原则,各县(市、特区、区)可选择部门整合培训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培训。部门间整合培训的,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抓总,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师资、教材、民汉翻译、授课等由县(市、特区、区)民宗部门商第三方共同完成。开展培训工作时,根据培训班有汉语言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情况,可实行单独办班或单设课时的方式开展培训。
(四)强化工作调度。
1.信息报送。各县(市、特区、区)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篇工作信息。
2.定期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2018—2020年,各县(市、特区、区)及市级各有关部门每半年上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
3.教案翻译。各县(市、特区、区)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扶贫等部门需在每期培训15日前将教案和讲稿报民宗部门,民宗部门联合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双语教师现场进行民族语言的语音翻译和讲解。
4.资料归档。各县(市、特区、区)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收集并做好“双培”工作资料归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培训实”,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五)强化氛围营造。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悬挂标语及政策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双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汇聚强大正能量,为“双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检查。
“双培”中心工作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两级,各县(市、特区、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双培”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定期开展指导和检查工作,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双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六盘水市民族地区“双培”三年行动计划培训任务分配表六盘水府办函〔2018〕63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