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2335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8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三大战略行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2%以上,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突破,基本建成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切实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
1.实施产业扶持脱贫。实施特色农业“3155”工程、“三线六带”产业320万亩带动16.3万贫困人口脱贫。(l)推动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加快贫困村特色主导产业和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乡镇特色农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种养大户,探索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局)(2)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一线,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有效带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并对科技特派员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3)积极开展水电矿产资源扶贫试点,推进贫困乡镇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制定《六盘水市矿产资源开发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在“十三五”末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量化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能源局、市扶贫局)(4)大力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扶贫产业,重点扶持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以精品景区辐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局)(5)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有针对性的扶贫保险产品,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增强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产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
2.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十三五”时期,坚持以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重点,以贫困程度最深的村寨为优先搬迁区域,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实行城镇化集中安置,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地实施5.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完善移民安置点配套设施和“五个三”后续扶持保障政策,大力培育增收产业,积极扶持移民就业创业,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工资性、经营性收入,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责任单位: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3.推进教育支持脱贫。(1)加大贫困乡镇教育投入力度,加快推进135所幼儿园、128所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2)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援助计划,实现对贫困学生从高中阶段到大学本、专科阶段“精准资助、应助尽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3)深入实施职教扶贫“1户1人”计划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下达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4)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育资源满足需求的双语教学体系。(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市教育局)
4.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到2020年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创业)培训7.5万人,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就业22.44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实施社保兜底脱贫。(l)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体系,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保障水平达到95%以上,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财政局)(2)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制度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局)(3)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出台《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局)
6.实施生态保护脱贫。(l)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保护补偿、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通过生态补偿脱贫1.88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2)鼓励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对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积极兑现扶持补贴,完善对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绩效考评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l)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和衔接落实制度,创新对口帮扶方式,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共赢。(责任单位:市扶贫局)(2)实施大连市甘井子区与六枝特区结对、大连市金普新区与盘州市结对、大连市中山区与水城县结对、大连市西岗区与钟山区结对,实现各县(市、特区、区)与对口帮扶城市“携手奔小康”行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局)(3)开展大连市与我市学校、医院“一对一”结对共建活动,推进教育医疗帮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4)开展我市与大连市的劳务输出与培训帮扶合作,促进我市贫困劳动力向大连市有效输出、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局)(5)做好中国科技大学定点帮扶六枝特区,鞍钢集团定点帮扶盘州市,中科院定点帮扶水城县的相关工作。引导我市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贫困县整县帮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脱贫计划。(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工商联)(6)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扶贫作用。(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8.实施重大生态工程。(l)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管护,提升森林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2)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加强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江河湖泊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娘娘山和牂牁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9.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落实省制定的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
10.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l)加强三岔河、北盘江等水环境保护,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审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2)新建或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新增雨污分流管网,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要求的范围内,三大流域主要河流省级以上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建成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75%以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2%以上。(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3)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强供水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确保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农村供水水质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4)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5)加大大气污染物防治力度,确保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到2020年全市钢铁、水泥、火电行业企业全部配套完善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6)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实现小城镇垃圾处理收运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局)
11.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l)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制度。(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全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5.6%以内。(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3)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和深加工。(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4)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和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将能耗指标控制在国家和省约束范围内,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280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在我市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5)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抓好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及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5%,建筑废弃物利用率达到4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商务粮食局)(6)加快建设低碳城市、低碳社区,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能源局)
12.健全绿色发展机制。(l)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各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2)建立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加快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3)引进培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推行污染企业减排量市场交易,探索建立良性循环投资回报机制,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4)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完成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5)全面落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开展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6)推进水城县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建设工作,推动六枝特区、盘州市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l)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体系,依托省自然灾害综合信息和应急救助指挥平台,开展我市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2)开展灾害易发区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综合治理,加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与服务、风险管理、工程防御、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区域联防联治等能力建设,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3)对重大山洪地质灾害实施治理,对小型山洪地质灾害实行除危排险和搬迁避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4)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14.提升国民教育质量。(l)加快建设农村幼儿园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新建、改扩建135所幼儿园,其中城乡结合部幼儿园12所、农村幼儿园123所;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办园,2017年新增审批民办幼儿园175所;基本建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重要组成部分,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推进128所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3)改善普通高中教学生活条件,新建、改扩建11所普通高中,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4)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5)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推动六盘水师范学院向应用型转型发展,促进与中南大学、中科院科教实体合作交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争取全国重点高校扩大在我市招生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特岗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健全社会保障制度。(l)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补充性作用,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3)积极落实国家、省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法定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继续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5)支持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覆盖范围,开展精神卫生社区康复试点,落实《六盘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16.提高群众健康水平。(l)推进医疗卫生“百院大战”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培养和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实施乡镇远程医疗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深入开展医疗系统对口支援,扎实做好全市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3)协同推进公立医院、统筹城乡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大型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4)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5)不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城乡卫生环境更加整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6)建设六盘水市全域生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断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六盘水办事处)
17.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l)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建成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发展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实施“七大体育行动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城乡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乡镇、行政村、新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积极发展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继续推进贵州(老王山)国家生态型多梯度运动训练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8.创新社会治理机制。(l)科学统筹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和标准化服务,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助推全面建设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先行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2)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严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网络体系,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并向农村延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3)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城区(园区)消防规划与城市(镇)建设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建成一批消防站点,新增市政消火栓1000个以上,完善消防装备,力争所有建制镇、乡(办事处)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
(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19.拓展创新领域。(l)紧盯大数据、大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事关全局的共性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关键材料、重大装备、基础软件等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加快发展以技术、品牌、质量为核心的新产品、新产业,引导优势产业逐步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3)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吸引集聚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服务水平,力争2020年前建成1—2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新材料产业聚集示范区,支持条件成熟的区域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4)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联合全市党政部门所属研究机构、人大政协所属研究机构、党校研究部门、社科研究部门、大中专院校所属科研部门、工业企业研究部门、民间组织及社会团体,基本建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六盘水市社科智库联盟。(责任单位:市社科联)
20.培育壮大创新主体。(l)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开展贵州省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遴选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扩大六盘水师范学院办学自主权,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建立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3)推动各类创新主体深度合作,促进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4)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鼓励企业整合创新资源,主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承担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5)进一步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能力,积极推进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和六盘水市高层次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1.搭建创新平台体系。(l)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玄武岩科技研究中心组建,培育盘江精煤公司、水矿集团技术中心等建成省级技术中心,创建和培育我市众创空间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孵化器及省级众创空间,建设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大学科技园1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加强六盘水市科技信息服务云平台培育建设,促进与国家创新平台、省内外创新平台通过联盟合作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2.构建创新体制机制。(l)完善科技创新制度,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营造激发创新主体动力活力的制度环境,建立全市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依法、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农委、市公安局)(3)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4)完善科技金融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科技银行试点工作,为更多的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5)落实国家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100%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创新研发积极性,促进全市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6)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通过开展创新平台共建、创新资源共享和人员交流培训及互聘、挂职,深化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用好人才存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3.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l)贯彻落实“贵州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行动计划”,培育扶持一批众创空间、众包平台、众扶平台、众筹平台,打造众创空间不低于20家,扶持大众创业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建设一批“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在全市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实现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3)加快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商贸流通、便捷交通、精准扶贫等专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扶贫局、市市场监管局)(4)实施科技创业者行动,重点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医师基层服务创业,壮大科技创业者队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5)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创业创新专项资金,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坚持开放引领发展。
24.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1)加快临时口岸机场申报进度,推进口岸机场建设。(责任单位: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2)加强与深圳盐田港、北部湾沿海港口合作,积极利用黔深欧国际海铁联运班列、北部湾等沿海港口的“集装箱班列”发展多式联运。(责任单位:市铁建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3)深化与成渝地区合作,借助中欧班列(贵阳一杜伊斯堡)等国际铁路货运常态化运行,开辟合作新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4)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
25.全面提升内陆开放水平。深度融入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积极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
26.提升区域间互动合作水平。(l)积极参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与成渝、长株潭、长三角等经济区合作,推动区域产业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区域旅游交流合作,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委)(2)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依托沪昆高铁等通道,与相关省(区、市)共同打造沿线高铁经济带。(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委)(3)积极融入珠江一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与珠三角、北部湾、港澳台、滇中经济区合作,扩大合作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委)
27.培育多层次开放合作机制。(l)积极参与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国际山地旅游大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大活动,全力办好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妥乐论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外事侨务办)(2)加快推动省级经济开发区、“5个100工程”综合平台和口岸建设,为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提供有效载体,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发挥属地海关功能的优势,助力地方外向型经济。(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海关、市投资促进局)
(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28.提升铁路路网密度和干线等级。建成安顺至六盘水城际铁路,开工建设盘州至兴义、水城至盘州等城际铁路、纳雍至六盘水普速铁路,加快推进六盘水经威宁至昭通等铁路前期工作,打通出省出海快速铁路大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9.提升公路网络联通和畅达水平。(l)建成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力争建成六盘水至赫章、纳雍至兴义、普定至盘州、玉舍至普田等高速公路,大坪子至董地、G356花泥坝至纸厂、织金至水城、六枝至黄果树、六枝至关岭、发箐经南开至金盆、盘州至宣威、盘州一级环线等一级公路,市内高等级公路基本实现网络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2)大力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提升工程,加强县乡道路提级改造,继续实施通村畅乡工程,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组组通”大决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0.加快民用航空发展。积极推进月照机场改扩建工程、盘州官山机场、盘州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完成月照机场改扩建工程,建成盘州通用机场,开工建设盘州官山机场,扩大民航运输覆盖面。(责任单位: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31.加强河流航道建设。建成北盘江光照等库区航运工程,协调推进北盘江流域航运建设,建成牂牁江、凉风洞等旅游客运码头,全力配合做好加快打通六盘水北上长江、南下珠江的高等级水运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32.改造提升水利基础设施。(l)实施六盘水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181”工程,力争开工建设1座大型水库、8座中型水库,每个乡镇建成1座以上小型水库,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初步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现代水利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2)实施完成10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3)加快城镇防洪和排涝工程建设,市中心城区、县级城市和重要乡(镇)及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重点地区排涝能力逐步提升,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分别控制在0.9%和1.7%以内。(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3.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1)进一步完善电力“五交两直”外送通道,做好我市外送电力通道建设,提高我市电力输送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2)加快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围绕已建成的中缅线等国家基干管道,规划建设市级管网干线和“县县通”管网联络线,构建干线、支线、联络线“三级”管网系统。(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新建或改建加油站38座,加气站25座。(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4.扩展提升信息基础设施。(l)加快城乡光纤网络建设和改造,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宽带乡村”试点工作,实现每个行政村通宽带并向自然村延伸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广电网络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2)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公共区域无线WiFi热点建设,基本实现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无线WiFi热点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广电网络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3)推进城市、乡镇、旅游景点以及公路、铁路、内河航道等大型公共设施沿线4G网络、700MHz无线网络覆盖,并加快向偏远农村延伸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广电网络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
(七)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35.增强产业发展的要素支撑。(l)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制机制,积极参与构建省市联动的新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普惠金融,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2)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向优势产业聚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3)加强职业院校与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校企对接,开展订单、定向、定岗职业教育培训,提升劳动力职业素质与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4)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节约集约用地,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多元化供地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5)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推进水城经济开发区电量打捆参与直购电交易。(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
36.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l)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以煤制醇醚燃料、煤基合成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等为发展方向,积极谋划煤炭深加工项目并向上争取支持纳入国家规划或建设,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能源局)(2)推动传统磷化工产业改造升级,有序开发磷矿资源,扶持盘州恒达磷化有限公司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3)发挥区位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发展煤电钢、煤电铝一体化循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4)加快煤层气、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重点推进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打造盘江矿区等煤层气开发示范基地,到2020年建成地面抽采井2000口左右,形成煤层气产能规模10亿方米,煤层气利用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5)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北盘江、三岔河等流域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进风电基地、光伏发电站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风电装机7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7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37.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1)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引进2家以上大数据核心企业、1家以上国内知名大数据龙头企业、2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大数据优强企业落地六盘水,开展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产业集聚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数字经济示范小镇、示范园区、示范景区和示范企业,出台《六盘水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7—2021年)》,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自身优势地位,构建互联网新生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2)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积极发展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专用装备制造业,打造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的“贵州制造”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3)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培育玄武岩、硫酸锰等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4)支持我市道地中药材品种发展,大力发展民族医药,支持宏奇、三特等化学药与生物制药研发生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5)加快构建“快旅慢游”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旅游新产品和新业态,建设山地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以景区建设为抓手,做好重点景区的提级改造工作,促进与周边区域旅游合作,打造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规范与完善旅游服务市场,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38.引导现代服务业有序发展。(l)制定《六盘水市“十三五”物流节点城市发展规划》,优化物流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空中、陆路、水域立体物流大通道,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建成一批综合性、专业性的物流园区,把六盘水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2)深入实施“引金入市”工程,大力发展信托、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其他金融机构,每年力争引进1-2家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推动将我市打造为全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生态建设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3)积极构建大健康养生产业体系,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推动健康养生产业、健康医疗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和健康运动产业市场化、融合化、高新化、集聚化发展,努力把六盘水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宜居颐养胜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扶贫局、市体育局)(4)实施会展业发展提升工程,打造和提升一批高端会展平台,改造和新建一批会展场馆,培育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会展服务平台,办好“六盘水消夏文化节”。(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5)积极发展科技服务、检验检测和认证技术服务、咨询中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6)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
39.完善农业基础设施。(1)围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加快完善农业生产重点区域交通网络,实现与高速公路、主干道路互联互通,到2020年35个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基本实现与高速公路、主干道路互联互通,交通条件得到改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2)加快土地修复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3)加快推进山地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强山地农机适用新技术研发与引进示范推广,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90万千瓦,完成机耕面积170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27%。(责任单位:市农委)
40.优化特色农业产业结构。(1)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260万亩左右,产量75万吨以上,每年申报实施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2)实施马铃薯主粮化战略,巩固盘州市、水城县高海拔乡镇为主的马铃薯种薯基地和商品薯生产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马铃薯主食化加工项目在我市实施。(责任单位:市农委)(3)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稳定发展生猪,积极发展肉牛、肉羊、家禽养殖,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生态养殖基地,到2020年畜牧业增加值达90亿元,肉类总产量达到30万吨,新增大型规模养殖场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4)加快茶产业带建设,全面实施茶园提质增效工程,到2020年投产茶园达到60万亩,生产茶叶4000吨。(责任单位:市农委)(5)重点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蔬菜产业带,大力发展夏秋蔬菜、优质特色食用菌基地和名特优蔬菜基地,到2020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2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6)优化精品水果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重点发展猕猴桃、刺梨等,到2020年猕猴桃达到40万亩,刺梨达到6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7)加强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着力开发种植石斛等地道特色中药材,到2020年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50万亩,建设良种繁育基地4个,新建中药材产业园区2个,中药材加工企业4家,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的领军龙头企业1—2家。(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41.加强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l)积极开展猕猴桃标准体系制定,制(修)定符合我市山地特色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产品品质标准。(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2)培育和发展国家有机认证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到2020年建成农业特色产业基地420万亩,“三品一标”产业认定面积达415万亩以上,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30个、绿色食品15个、有机产品1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达20个以上,新增畜产品产地认定1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3)健全全市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并逐步向村级延伸,建立“从种子到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实现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到2020年完成24家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终端。(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42.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l)按照《六盘水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导意见》,结合“三变”改革新成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2020年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40个、农民合作社1800个、家庭农场500个、专业大户800户、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委)(2)按照《六盘水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六盘水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办法(试行)》及其解读材料,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认定和扶持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3)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到2020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5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实施12个重大示范项目,围绕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精准、便捷、特色鲜明的现代山地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互联网与农业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促进全市山地特色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5)通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项目,积极开展实用技术人才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到基层服务“三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
43.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l)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2)推动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运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抓好《六盘水市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落实。(责任单位:市农委)(3)出台《六盘水市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统计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向上争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支持,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8%,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30家以上,产值突破156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委)
(九)推进新型城镇化。
44.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l)加快推进全市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及盘州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全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先行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降低落户门槛,畅通落户通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3)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委)(4)落实农业转移人口社保政策,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培训,到2020年完成创业培训3万人,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就近免试入学,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教育权利,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的住有所居、居有所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45.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通过城市总规中期评估和动态维护,推进以六盘水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城镇组群发展,积极培育盘州等面向云南及东盟国家的桥头堡城市,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重点小城镇,形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46.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新建一批智能、集约、高效的城市停车场,2017年新增建设停车位2000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2)加快在加油站、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充电设施,基本形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充电桩7264个,充电站16座。(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新建或改扩建县城以上污水处理项目1个,新增县城以上雨污分流管网长度100千米,实施市中心城区11条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衔接工程,加快推进管道燃气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建成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5)加快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2019年成立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
47.建设绿色文明宜居乡村。(l)加快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个小康行动升级版,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快递企业进入农村,提高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基本实现行政村周边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有效灌溉,完成好小康路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六盘水供电局)(2)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小康房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村庄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工程,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农民自建房向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提升居住质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加强乡村太阳能照明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涉及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接、协调和解决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做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特区、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抓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大向上协调对接力度,抓住一切机会,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的支持,争取更多项目落地。
(三)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市、特区、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对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帐,精准化调度各县(市、特区、区)及市直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适时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六盘水市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加强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六盘水市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2017年工作要点
附件
六盘水市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2017年工作要点
类别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 |
1.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组织方式,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
市农委 市扶贫局 |
2.争取开展水电矿产扶贫试点。 |
市能源局 市扶贫局 市水务局 市国土资源局 | |
3.扶持一批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以精品景区辐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
市旅游发展委 市扶贫局 | |
4.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扶贫保险产品。 |
市政府金融办 | |
5.积极开展“雁归兴贵”行动,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就业,通过扩大就业促进精准脱贫。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6.加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输送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0.1万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7.完成易地扶贫搬迁42032人,整体搬迁自然村寨109个。 |
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市发展改革委 | |
8.实施职教扶贫“1户1人”计划和省内普通高校面向连片特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
市教育局 | |
9.扶持双语教学点建设,举办干部双语学习培训和民族双语人才培训。 |
市民宗委 市教育局 | |
10.健全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
市民政局 | |
11.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保护补偿,支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林业生态护林员工作。 |
市生态文明委 市财政局 市扶贫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2.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引进落地一批合作项目,打造一批对口支援产业园区和面向帮扶城市的农产品供应基地。 |
市扶贫局 市农委 | |
13.实施东部帮扶城市经济强县与我市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 |
市扶贫局 | |
|
14.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帮扶工作。 |
市扶贫局 |
15.引导省内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贫困县整县帮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一对一”包干脱贫计划,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活动。 |
市扶贫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工商联 | |
16.加强国际减贫交流合作,产生一批产业减贫重要成果。 |
市扶贫局 | |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1.实施退耕还林207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45.03平方公里(2016年任务2017年完成)。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文明委 |
2.加强水环境保护,全面实施“河长”制,确保三岔河、北盘江等水系水质优良率达到94%。 |
市环境保护局 市水务局 | |
3.开展污染源普查排查,强力推进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行动,加强城镇建筑工地粉尘治理,确保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
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新建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 |
5.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市生态文明委 | |
6.贯彻执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
市生态文明委 | |
三、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
1.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
市教育局 |
2.新建、改扩建8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增1个县基本普及15年教育、1个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
市教育局 | |
3.推进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
市教育局 | |
4.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5.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上级政策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 |
6.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 |
7.强力推进“百院大战”,开展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工作。 |
市卫生计生委 | |
8.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治理体系、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委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六盘水办事处 | |
9.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建成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0.全面开展社区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 |
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
1.启动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形成并转化一批引领性重大创新成果。 |
市科技局 |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 |
市科技局 | |
3.实施科研平台大数据改造计划,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数字化改造。 |
市科技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 |
4.培育扶持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众包平台、众扶平台、众筹平台。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5.建设一批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
6.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实施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确保年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7.探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
市科技局 | |
五、坚持开放引领发展 |
1.贯彻落实《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规划》及省出台的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现代产业发展、内陆开放式扶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方案。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粮食局 市扶贫局 |
2.加快临时口岸申报进度,推进口岸机场建设。 |
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市商务粮食局 市旅游发展委 市财政局 | |
3.加强与深圳盐田港、北部湾沿海港口合作,积极利用黔深欧国际海铁联运班列、北部湾等沿海港口的“集装箱班列”发展多式联运。 |
市铁建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粮食局 | |
4.加强与成渝、长株潭、长三角等经济区合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与珠三角、北部湾、港澳台、滇中经济区的合作。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粮食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农委 市旅游发展委 | |
5.配合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国际山地旅游大会、中国一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大活动。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商务粮食局 市旅游发展委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外事侨务办 | |
6.加快国家级重点开放创新平台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粮食局 | |
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
1.加快推进安顺至六盘水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水城至盘州城际铁路前期工作。 |
市铁建办 市发展改革委 |
2.力争建成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 |
3.力争开工建设月照机场改扩建工程。 |
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 |
4.协调推动北盘江通航设施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 |
5.加快2座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1个,开工50个骨干水源工程,治理病险水库5座,中型水库建成投运的县达到4个。 |
市水务局 | |
6.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2.63万人。 |
市水务局 | |
7.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邮政管理局 六盘水供电局 | |
8.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或改造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座,新建35千伏及以上线路352.8公里、10千伏及以下线路1890公里。 |
六盘水供电局 | |
9.规划建设天然气管网省级干线和“县县通”管网支线。 |
市能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七、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
1.积极参与构建省市联动的新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 |
2.鼓励校企对接,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职业教育培训,保障技术工人市场需求。 |
市教育局 | |
3.完善工业用地配置制度。 |
市国土资源局 | |
4.深入推进售电侧改革。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能源局 | |
5.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加快推进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 |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资源局 | |
6.引进2家以上大数据核心企业、1家以上国内知名大数据龙头企业、2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大数据优强企业落地六盘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投资促进局 | |
7.开展“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生产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制造业质量和效益。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 |
8.编制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
市旅游发展委 | |
9.积极构建大健康养生产业体系,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
市发展改革委 | |
10.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完善城乡一体化配送体系,打造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重要物流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粮食局 | |
11.实施会展业提升发展工程,打造和提升一批高端会展平台。 |
市商务粮食局 | |
12.加快发展家政、养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 |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 |
八、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 |
1.统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等项目,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
2.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整村推进工程。 |
市农委 | |
3.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新增“三品一标”种植面积80万亩。 |
市农委 市生态文明委 市市场监管局 | |
4.加快发展生态养殖业,力争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13万吨。 |
市农委 | |
5.研究制定我市重点农产品品质认定标准,积极争取成为省级标准和国家标准。 |
市农委 市市场监管局 | |
6.开展山地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 |
市农委 市市场监管局 | |
7.打造一批订单农业生产基地,扶持一批农产品骨干流通企业,建设一批城市鲜活产品直销点,推动流通环节实现重大突破,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
市农委 市商务粮食局 | |
9.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创新完善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服务方式,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 |
市农委 | |
1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 |
九、推进新型城镇化 |
1.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 |
2.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
市公安局 | |
3.切实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住房、社保、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问题,保障他们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利。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教育局 | |
4.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5.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布局建设一批充电桩、立体停车场等系统。 |
市能源局 市商务粮食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6.加快推进六盘水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