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的信件
1、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的,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2、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对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对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意见或建议;
6、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咨询和建议。
(二)不予受理的信件
1、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3、对已经办理终结或正在办理时限内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多次提出的;
4、对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5、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6、其它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二、注意事项
(一)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用语须文明、友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请在来信中注明您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子信箱和联系方式, 以便相关部门核实具体情况。
(三)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要齐全,文字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一信一事,以便相关部门展开具体的调查和处理。
(四)请在提交问题时选择信件公开与否,如果您选择了“公开”那么您的信件内容将会在门户网站中公开,请您对此做出谨慎判断。
(五)不予受理的信件,不进入处理程序。
三、办理时限
根据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对已受理的信件原则上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