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佘祖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2978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17:03:58 | |
文 号: | 六盘水府任〔2021〕19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佘祖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佘祖银任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涂家宽任六盘水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涛任六盘水市文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 洪任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 科任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梅 丽不再担任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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