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604658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同意建立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六盘水卫健请〔2021〕32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乡村振兴局、六盘水海关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联系中医药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人员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案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六盘水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何 枢(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韦晋军(市政府办公室副县长级干部)
石灿敏(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孙立杰(市委宣传部正县级干部)
车明江(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
李 禄(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 战(市教育局副县长级干部)
阳 艳(市科技局副县长级干部)
吴向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县长级干部)
邓 杨(市民宗委副主任)
梁洪波(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厚红(市级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 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沈 明(市自然资源局副县长级干部)
李桂军(市生态环境局副县长级干部)
王正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兴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旭(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兰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县长级干部)
吴开燕(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仁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邢轶男(市统计局副局长)
宋登远(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胡雍贤(市乡村振兴局二级调研员)
蔡桂平(六盘水海关副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