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拓展医保门诊保障范围,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近年来,六盘水市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采取定点村卫生室乡村一体化管理方式,与卫生健康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等多举措,保证全市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机构“应纳尽纳”,截至目前,全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1021家村卫生室均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应纳尽纳”。为了实现村卫生室“应纳尽纳”的目标,六盘水市医保局建立了与卫生健康部门定期沟通机制,联合印发《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对获取批注设立的村卫生室名单全面摸清底数,梳理未纳入定点的村卫生室名单主动提供服务,对于新开设、信息变更的村卫生室做到信息互通,确保全市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应纳尽纳”。截至目前,全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1021家村卫生室均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二是统一乡村管理,简化管理层级。制定六盘水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乡镇卫生院和下设村卫生室实行乡村管理,村卫生室的医保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由上级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通过乡镇卫生院清算拨付其管理的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费用,落实乡镇卫生院上级管理的主体责任,简化村卫生室管理层级。另外,全市村卫生室统一使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村级综合服务子系统,实现村卫生室医保服务信息化多位一体业务需要和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提高村卫生室业务应用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三是扩大保障范围,提升服务能力。为了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济功能,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在深入老厂矿区调研后,2023年6月选择2家村卫生室在全省率先试点城镇职工村卫生室普通门诊医保服务。2024年7月,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市纳入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城镇职工开通普通门诊结算服务,实现村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覆盖所有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强化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管,守好群众“救命钱”。建立四部门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以及九部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纪委监委、法院等部门线索移交机制,建立了医疗机构兼职医保专员机制(全市设立1521名)、医保基金社会(行风)监督员机制(全市聘任86名),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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