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省电子政务网等方式,积极推动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事项、住房保障、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在各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1710条,其中门户网站1139条,政务微信220条,省电子政务网351条。
1.常态化推进机构职能公开。除正常公开本机构领导信息、职能职责等信息外,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机关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了市城乡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内设科室职能、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撤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筑劳保统筹和技能鉴定站、市标准定额站等5个已撤销的事业单位栏目信息。
2.有序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咨询方式、办理结果等信息。截至2021年底,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8516件,较2020年增加959件,同比增加12.70%。其中办理企业资质758件、二级建造师3455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92件、安全生产许可394件、房屋预售许可5件、施工许可12件。
3.按时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每月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及各市区对应相关内容情况,共公开城镇住房保障信息12条。
4.及时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对全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类10项。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检查事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单位门户网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报表以及“三公”经费决算等相关信息。
6.着力推进企业资质审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和资质办理情况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公开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等企业资质办理等信息80余条,网上公示企业资质审批情况758件。
7.有效推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对建议提案进行办理,按有关时间节点在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全年牵头办理建议提案10件,已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及时修改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和主动发布《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按照市电子政务办安排和部署,及时对《指南》中“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收费标准”等内容或表述进行修改,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分条陈述,方便读者预览;二是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为公众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对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区号进行补充,对办公时间进行核对修改,删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邮箱途径,保留信函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互联网申请四种渠道;三是删除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的其他阐述,仅保留“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内容。
2.及时办理回复公开申请。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5件,同比增加36.36%,续办2020年1件,转到2022年继续办理1件,已按要求办结15件。2021年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中,自然人14件,商业企业1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件。202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主要涉及竣工验收备案、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内容,均按程序和有关要求办理,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3.及时办理回复各类留言。明确局政策法规科具体人员专门负责部门信箱和书记市长信箱等网民留言办理,积极回应网民关切。2021年,收到网民留言数量177件,已办结176件,1件正在办理中,房地产、物业领域依然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焦点,留言数量占网民留言总量的比例超过5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由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对外沟通和对内的组织协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到相关科室、人员,强化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奖罚分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读网制度》等方案制度,建立信息发布网上审批表单,明确信息发布科室、办公室、相关分管领导职责,信息发布经由信息撰写人、信息撰写科室负责人、信息撰写科室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和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重要敏感信息经有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部门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以“部门动态”和“通知公告”栏目为基础,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主页布局。强化城乡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和建筑业等重点领域公开,将机关简介、权责清单、重点领域、计划总结、行政执法、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进行整合,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集中统一展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建立并不断核准更新常见问题知识库,解答群众常见问题。
2.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结合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注销了政务微信服务号和关闭腾讯微博,保留政务微信订阅号,进一步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强化运维管理。2021年,政务微信平台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20条,同比增加20.88%,公布信息数量进一步增加、质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
3.推进审批平台建设。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等公布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方便群众随时进行网上查询。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套流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一套制度”保障项目审批开展、“一个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一个窗口”接受项目报建、“一张蓝图”推进项目生成的总体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137项减少到53项,审批时间压缩到46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办事清单和流程图并上网公开发布,有效提升审批效能,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各相关科室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信息报送保障力度,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及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政务公开成效考核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信息数量不足等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科室(部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与科室(部门)年终考核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3 |
8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5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1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1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1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1 |
0 |
1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还不够,公开内容单一化。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细化年度信息报送责任分工方案,持续强化统筹调度力度,加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教育,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