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水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水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着力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大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水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8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948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833条;政府公报印发6期,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89条。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如下:1.梳理公开规范性文件28份;2.完善更新58家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各类信息174条;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信息4条;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信息19条;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12703条;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类信息2807条;7.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42条;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类信息10条;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1124条;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304条;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16条;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332条;13.就业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类信息38条;1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水城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3件,2021年办理回复7件,申请人情况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方面涉及较多的是征地拆迁方面信息,办理结果予以公开5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件、属于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1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水城区政府公开制度》、《水城区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等文件,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是做好标准规范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对区政府本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修订,并结合清单调整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2021年对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实施全面升级改版。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结构和功能,下放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栏目信息发布权限,组织网站信息录入培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设,规范信息报送、保密审查、审核、发布等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全面性。
二是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对存在“僵尸”账号、无力维护的账号,督促注销;对正常运行的账号,要求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按照发布时限要求,保障政务新媒体的正常运行,适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便民利民生活资讯,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真相、知晓政策。
三是认真抓好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全年累计出刊6期,免费赠阅到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和邮政报刊亭等公共场所,方便群众及时取阅,并同步发布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
四是做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各单位结合实际建设政务公开栏,要求做到样式标准化、内容规范化、程序制度化,并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及时在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印发了《六盘水市水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府办发〔2021〕34号)文件,对全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均及时印发了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股室和人员。
二是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利用协同发文、微信工作群交流、电话提醒等方式,对相关工作下发文件、工作提示、通报等针对性的指出问题,督导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考核评估。印发了《水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2021年12月,对全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了客观公正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2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74 | ||
行政强制 |
12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97.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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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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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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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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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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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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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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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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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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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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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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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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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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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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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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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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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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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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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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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水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和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网站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栏目信息保障不够及时;二是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有待提升,内容解读不够多样化;三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不全面,宣传性发挥不足,缺乏创新。
2022年,水城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促考核,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政府网站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应解读、尽解读”,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栏目功能设置,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