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1〕9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s.gov.cn/)发布。如需咨询,请与钟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13室,邮政编码:553001,联系电话:0858-8693225,联系邮箱:zsq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钟山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0年全区通过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1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245条、通过政务微博账号“钟宣1988”公开信息7905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4208条。政府网站所有已公开信息中,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共4条;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信息26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32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信息28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类信息共87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类信息323条;通过“钟山区财政预决算公示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69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类信息43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类信息共5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1589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4698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15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3264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类信息103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2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4件、当面申请1件、上年转办1件,9件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在所有已答复的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
2020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而引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区依申请公开依法实行免费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为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钟山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标准规范目录动态管理制度、钟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钟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10个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的精准度与权威性;二是为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2020年共开展网站集约化平台业务培训80余人次,单位共计60余家,大大提高了我区政府信息发布效率及信息发布质量;三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试行)》“县级政府”清单及已梳理完成的《钟山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标准规范目录》梳理整合网站栏目,优化政务公开页面栏目设置,完成全区各镇(乡、街道)、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工作。二是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在线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9月及11月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底统计,共统计政务新媒体账户53个(其中:政务微信33个,政务微博17个,抖音账户3个),所有已收集账户均已在国家网站报送系统及贵州省集约化平台中进行录入,并定期接受国家及省政府办公厅监管。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钟府办函〔2020〕54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2020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钟府办函〔2020〕49号)文件,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牵头单位,全区各相关单位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按照“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层层抓落实,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其他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细化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纳入2020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围,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下发电子政务工作专报8期。
3.区级示范引领,基层有序完善。一是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完成区级“事项清单”、“制度清单”,为基层工作提供示范引领;二是以区级“事项清单”、“制度清单”示范为指导和依据,有效引导、帮助、督促各基层单位编制事项清单及完善制度规范;三是针对区级“事项清单”及“制度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可以做到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与各单位“事项清单”及“制度规范”形成有效互补,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效率。
4.区级示范引领,培训务实高效。以区级“事项清单”、“制度清单”示范为指导和依据,以“一对一,面对面”方式组织培训,累计培训单位40余家,培训人次100余人次、基本解决了各单位“理解难,上手难”的问题,确保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3 |
-1 |
322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22 |
122 |
4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48 |
41 |
2903 | |
行政强制 |
46 |
14 |
458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1 |
14225.83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主要表现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积极性不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各单位提供的政府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只注重结果公开,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保障领域、公共服务领域、惠民政策领域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