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2 17:07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盘水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六盘水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盘水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废止<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授权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等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意见》、《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缴存比例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关于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处(科),8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4人,其中,在编64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28,实缴单位1477家,净增单位84家;新开户职工1.41万人,实缴职工15.68万人,净增职工-0.22万人;缴存额21.94亿元,同比增长0.97%2018年末,缴存总额152.88亿元,同比增长16.75%;缴存余额65.23亿元,同比增长14.7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3.54亿元,同比增长16.12%;占当年缴存额的61.71%,比上年增加8.05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87.66亿元,同比增长18.2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7.9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47%、20.88%。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39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6万笔81.12亿元,贷款余额50.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9%、10.82%、5.3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96%,比上年减少6.9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2.17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7.9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63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8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8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88亿元。其中,活期0.3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51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缴存余额的77.92%,比上年减少10.8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8732.91万元,同比增长11.63%。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1205.80万元,同比增长14.6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348.24万元,归集手续费1051.6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02.69万元,其他3.2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7527.11万元,同比增长7.45%。增值收益率1.21%,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3.8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76.3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96.95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02.9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09.63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89.6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852.3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276.34万元,同比下降2.04%。其中,人员经费891.30万元,公用经费63.58万元,专项经费321.4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71.74万元,逾期率0.5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53.8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19.6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5.4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8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70.08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24.9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03%、-1.38%和0.9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21%,国有企业占27.69%,城镇集体企业占1.42%,外商投资企业占0.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其他占3.6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02%,国有企业占40.54%,城镇集体企业占0.88%,外商投资企业占0.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9%,其他占2.31%中、低收入占98.16%,高收入占1.8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62%,国有企业占31.24%,城镇集体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0.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5%,其他占13.16%中、低收入占99.84%,高收入占0.16%。

(二)提取业务:2018年,5.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5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3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44%,租赁住房占13.26%,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6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74%,其他占5.5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42.62%,高收入占57.3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0.1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0.77%,比上年减少3.6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310.9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59%,90-144(含)平方米占84.97%,144平方米以上占9.44%。购买新房占83.6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97%),购买二手房占16.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7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1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68%,30岁-40岁(含)占37.71%,40岁-50岁(含)占20.21%,50岁以上占3.40%;首次申请贷款占88.8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14%;中、低收入占59.30%,高收入占40.70%。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953129.5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271.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664.2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2个,贷款额度7.93亿元,建筑面积78.20万平方米,可解决780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47%,比上年减少1.4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职能未作调整。新增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贵阳银行4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正在办理网点设立相关事宜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受委托银行3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贵州银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综合业务办理;贷款专项业务受委托银行2家,分别是农业银行、六盘水农商银行,专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正式施行《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

1.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六盘水市2017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17年六盘水市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向社会公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上限为15265元、下限为1570元,缴存比例未调整,为5%-12%

2.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本市无房职工提供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即可办理租赁住房提取业务,租房提取最高限额1200元/月。

3.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未作调整,最高贷款期限30年,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支持职工购买第一套普通商品住房及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含三套)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统一为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以内(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8年,全面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网上业务大厅和微信服务渠道已在年内开始试行,实现了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和微信“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按年偿还公积金贷款和离退休提取等业务实现了“一键办结”和提取资金实时到账,大幅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和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按照正式实施的业务规范和综合服务平台线上业务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功能,使业务系统规范性和便捷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展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御能力,确保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和资金安全。

2.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以下简称“双贯标”)工作验收整改意见和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开展业务系统功能改造,进一步提升了业务系统标准化,实现了结算应用系统在缴存、提取、贷款和资金调拨等业务中的全面应用。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六盘水市文明单位称号

)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未发生违规行为。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322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47号

运维电话:0858-826917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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