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56225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6-13 00:00:00 | |
文 号: | 六盘水府办函〔2016〕46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意见 |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促进社会就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主基调主战略,以“突出抓好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三大战略行动,突出抓好循环经济、农村改革、山地旅游三件大事,突出走好山地特色产业生态路、山地特色现代农业路、山地特色健康旅游路、山地特色城乡一体路四条新路”为根本任务,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不断推进我市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配套支持全程化。通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知识产权、专利标准、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研发、制造、销售相关服务,实现产业链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
二是创新服务个性化。通过整合专业领域的技术、设备、信息、资本、市场、人力等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高端、更具专业特色和定制化的增值服务。
三是创业辅导专业化。通过凝聚一批熟悉产业领域的创业导师和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各类创业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加适合产业特点的创业辅导服务,提高创新创业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创业者开放创新资源,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的对接,让市场对创新创业成果作出评价。
二是坚持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平台,扩大“双创”的源头供给,推动众创空间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坚持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与“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发展行动、“三变”改革、“5个100工程”、“3155工程”等紧密结合,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制造+服务”的智能工厂模式,培育更多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催生新产业。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在重点领域培育建设5—10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其中支持企业建设5家以上,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建设2家以上;累计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20家以上。众创空间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区域和行业的布局更加合理,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更加紧密,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要素集聚服务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一是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集聚大学生等各类青年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人才3000人,扶持30000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以上。二是创业企业快速发展,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平均每年增长20%以上;采用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创业企业不断涌现。三是创业服务资源高度集聚,建立一支超过10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聚集一批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培育主版上市企业1家,培育新三版上市企业3家,贵州众筹交易所挂牌成功100家。四是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呈现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欣欣向荣局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在凉都大地蔚然兴起。五是加强众创空间功能构建,突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建设,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在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
1.大数据领域。一是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众创空间。依托各县(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正在规划建设和已投入运营的电商产业园打造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培育和鼓励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和平台做大做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二是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众创空间。加快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乡(镇、街道)、村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网络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在2016年建成4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力争培育发展100个以上注册地在县(特区、区)乡(镇、街道)的电子商务企业法人主体,发展乡村网店800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达1500人以上。三是充分发挥团市委在电商创客空间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搞好服务,助推更多青年人才到互联网创业和回乡创业。(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
2.大健康领域。利用六盘水市独特的山地高原特色和丰富的立体型多样性气候,积极打造大健康综合服务众创空间。一是做好“医养”结合。大力发展中药材,打造具有六盘水特色的中药材品牌;培育引进一批龙头企业,依托优强企业,形成医养结合的大健康医药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着力发展“互联网+医疗”,主动融入“云上贵州·健康云”平台;抓好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把物联网、云计算等最新技术与健康管理服务相融合,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二是做好“健养”结合。大力发展户外运动、康体健身,全面建成野玉海高原耐力训练基地、老王山多梯度运动训练示范基地等工程,打造户外运动休闲体验平台,促进大健康产业向内涵式方向发展;加快发展“互联网+运动”,依托大数据技术,建设智慧型全民健身服务综合平台,提升健康运动网络服务水平,实现赛事查询、在线预订、教练服务、安全管理等应用需求的智能响应,让全民动起来。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办医模式。坚持“非禁即入”,以全面放开准入、下放行政审批为突破口,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办医、合资办医、合作办医等模式,举办高水平、规模化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就医可及性和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到2020年,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要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现代农业领域。以现有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借助农村电商平台,培育以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为主的众创空间。集聚一批农业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大学毕业生、离职技术工人等入驻,聘请省内外行业专家组建辅导导师团队,开展专业辅导和协同创新。通过不断完善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空间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创客企业提供必要的科研、创业条件,引导创客到园区开展科研、创业活动,努力将我市农业园区打造成集展示新技术成果、特色种植业生产、休闲观光、科普教育和循环农业为一体的农业科技园区。(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4.能源环保领域。以我市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基础,以盘江煤电集团及重大骨干矿井企业、科研、院校的人才、技术为依托创建众创空间,引导创客大力开发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十三五”期间,力争在矿产资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页岩气开发及煤层气地面地下抽采)、节能环保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将我市建成国家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努力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我市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5.文化旅游服务领域。一是加快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创意水平,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依靠创意工作者智慧,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品位。以我市五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平台,建设文化创意空间,广泛吸纳人才、企业、资金参与六盘水的文化创意、创业活动。二是围绕建设山地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标,按照全域旅游理念,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继续发挥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和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大会的抓手作用,加快推进梅花山、野玉海、牂牁江、乌蒙大草原等重点景区的深度开发,在严格规划管理的基础上,拓展避暑纳凉、休闲度假、山地滑雪、低空飞行、养生养老、医疗康养等新兴旅游业态和产品建设众创空间。三是进一步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的旅游要素配置,发展壮大旅行社、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市场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旅游街区、购物超市、旅游综合体、文化演出队伍和旅游电商平台。四是围绕脱贫攻坚,大力培育和扶持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俗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提升农业旅游商品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鼓励发展旅游商品专业村和专业户,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到2020年,力争打造推出10个核心旅游景区、30个旅游特色乡镇、30个农旅景区、100个美丽乡村、1000户农家乐(乡村旅舍、精品客栈)和一批精品线路,旅游业直接提供就业岗位8万个。(牵头单位:市生态旅游委;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扶贫局、市商务粮食局)
(二)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转型升级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辐射带动发展的科技创新型群体。重点培育和鼓励企业围绕电子商务、安全云、北斗大数据、智慧城市、扶贫云等大数据项目,围绕垃圾焚烧及协同处理、煤矸石(粉煤灰、钢渣)综合利用、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围绕玄武岩高强纤维开发、煤层气和页岩气开发等新材料新能源项目建设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环境保护局)
(三)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与企业合作建设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为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紧紧围绕六盘水市发展山地特色农业的目标,按照“四园一带一中心”建设要求,积极与中科院武汉植物院、中国农科院、贵州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在医药卫生、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设众创空间,推进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依托六盘水师范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市农科院和六盘水现有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六盘水市猕猴桃、刺梨、蔬菜、荞麦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学研基地,实现产学研无缝衔接。至2020年,全市累计培育建设20个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
(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和双创基地。
支持各经济开发区、各产业园区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内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农业科技园建设,增强孵化功能,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辅导功能,为企业孵化成长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形成创新创业大孵化格局。至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5个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5个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委等)
(五)加强众创空间的国际国内合作。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省内创业孵化机构加强对接与合作,建设高水平的众创空间。大力吸引和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并在居住和工作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六盘水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六盘水市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办法》,突出高端引领,着力抓好人才引进工作,引进和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的科技人才、海归人才、外国人才等到我市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提高众创空间品质,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等)
三、政策支持
(一)实行奖励和补助政策。明确众创空间条件,开展众创空间登记扶持工作,积极申报省级众创空间,为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以上认定支持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型创新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和支持;对服务于众创空间的平台资源和服务要素,市、县财政按服务数量和质量给予3—1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纳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并给予20万元能力建设支持资金。
加大创业基金扶持力度。一是按照市、县分级负担、适当补助的原则,地方财政从创业基金中给予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6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市、县各承担50%。二是同级创业基金中给予各个创业型示范社区或示范村5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创业实习基地1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给予每个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5万元补助资金。三是对小微企业创业人员,从创业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500元(高校毕业生5000元)、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最高3600元(高校毕业生最高10800元)、一次性安置人员扶持补贴每人3000元、创业实训基地实训补贴每人2000元和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小微企业,符合“二次创业”条件的,从同级创业基金中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资金。五是推进“二次创业”。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农业特色产业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成长性好、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突出、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等)
(二)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税收政策。积极使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发展。对符合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众创空间企业,积极落实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确保优惠面达到100%;对众创空间企业研发仪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加速折旧政策;对众创空间企业进口仪器、设备,符合规定条件的,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众创空间发生的研发费用,企业和高校院所委托众创空间开展研发活动,小微企业受委托自身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众创空间的出口企业,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自主创业,落实扣减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的众创空间企业,落实扣减企业所得税和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落实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究科技孵化器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众创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三)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支持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与众创空间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鼓励天使投资群体、创业投资基金入驻众创空间和双创基地开展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众创空间发展的需求,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创新业务模式,丰富信贷产品,积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支持众创空间内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或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科技银行”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的,由财政给予“科技银行”基准利率10%的利息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四)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鼓励行政事业身份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经营第一线创新创业就业,鼓励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岗或离职创业,探索科技人员在岗创业政策,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众创空间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行政机关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按《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执行。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探索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众创空间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实施众创空间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行动,鼓励各类科技人员以自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作价入股,到众创空间内领办或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
(五)调动企业参与众创空间建设的积极性。企业建设众创空间的投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有企业对众创空间投入较大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适用有关科技创新考核政策。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形成的闲置厂房、空余仓库以及生产设施,改造建设众创空间,鼓励企业通过集众智、汇众力等开放式创新,吸纳科技人员创业,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众创空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县(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具体指导和工作协调,结合行业和地方发展实际,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推进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加强对众创空间发展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评估,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统计局等)
(二)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县(特区、区)、各类主体积极探索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新政策、新机制和新模式,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各经济开发区、各产业园区等创新要素集聚区域的管理部门要率先行动起来,主动做好服务,为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开展先行先试,作出引领示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三)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具体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整体布局,实现重点突破,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因地制宜推进众创空间在不同区域的建设和发展,使各众创空间形成合作互补的关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四)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和交流众创空间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对模式新颖、绩效突出的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品牌,扩大影响。采取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方式,举办六盘水众创空间大赛、创业富民大赛、创客大赛,支持众创空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导师分享会、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吸引国内外一流的企业家、投资人、创业导师汇聚,分享信息、技术、投资和商业模式发展趋势,提供交流、对接和辅导平台。对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物加大支持力度和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团市委等)
2016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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