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淤泥乡“5·25”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2421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1-31 17:03:47 | |
文 号: | 六盘水府函〔2024〕1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市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淤泥乡“5·25”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市公安局:
你局报送的《盘州市淤泥乡“5·25”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有关规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以及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法律法规落实。
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由你局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盘州市人民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由你局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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