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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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1548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1-20 11:29:02
文  号: 六盘水府办函〔2023〕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衔接房地产相关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764号)有关要求,为有序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重大政策机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工作,通过筹集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妥善安置受胁群众,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不断改善受胁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受胁群众生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站在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鼓励和支持受胁群众搬迁进城入镇,从根本上确保受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合理制定安置方式,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宜搬尽搬,鼓励和支持受胁村寨实施整体搬迁。

坚持先急后缓、试点带动。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时,优先对风险等级高、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风险隐患区域进行搬迁;选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地质灾害受胁村寨作为试点,因地制宜,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在册危、急、险、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或工程活动诱发)威胁区域内受胁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同步推进迁出地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复绿和特色产业发展等,同步让避险搬迁群众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卫生健康、就业扶持及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

二、重点工作

(一)广泛动员引导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认真做好受胁群众搬迁进城入镇思想工作,引导受胁村寨整体搬迁,同步完善搬迁户人员就业、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搬迁方式意愿等信息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筹集安置房源。鼓励动员全市房开企业提供一定面积商品房(现房),面向全市受胁群众销售,对参与优惠并产生实际购房交易的房开企业,5年内在优惠售房所在地新摘牌土地时,由新摘牌土地所在地的县级政府(管委会)给予实际购房交易金额优惠部分50%的奖励。全面排查摸底,对满足销售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按有关政策规定面向全市受胁群众销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于2023120日前,建立首批全市商品房(现房)、保障性住房筹集房源库,并按月进行动态更新,供受胁群众参考选择。

(三)落实扶持政策。受胁群众选择购买商品房搬迁安置的,按照《贵州省衔接房地产相关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方案》规定享受优惠;选择保障性住房搬迁安置的按有关政策规定购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于2023120日前出台具体办法。受胁群众购房搬迁进城入镇后,完整拆除旧房并复垦复绿的,可按旧房占地面积申请100平方米的旧房拆除补助,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做好新增耕地指标、增减挂指标等关工作的申报。

(四)整合资源帮扶。因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受胁群众,帮助依法依规申请4万元人购房资金补助。因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受胁群众,依法依规督促诱发责任主体筹集搬迁安置资金,及时补偿、安置受胁群众。

(五)搬迁后续保障。受胁群众搬迁进城入镇后,按国家现行规定享有安置属地同等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服务;受胁群众的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等权益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予以保障

(六)强化试点带动。鼓励和支持受胁村寨实施整体搬迁,各市(特区、区)会同市联系指导组分别在各市(特区、区)选定1个危、急、险、重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试点,市两级联合联动,明确责任人,制定计划,明确目标,集中攻坚、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级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4个联系指导组。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比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二)加强帮扶督导。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等关部门要组成专项帮扶组,对全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进行帮扶指导。市、两级要分别明确1名县级干部实地督战试点工作。要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机制,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村入户,认真细致做好受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切实把政策送到群众手中、讲到群众心中,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在全市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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