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62217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3-17 08:46:10 | |
文 号: | 六盘水府办发〔2021〕3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效推动落实。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具体安排,是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总结部署市政府工作的重要文件,必须不折不扣推进落地落细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杜绝突击花钱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聚焦聚力“一二三四五”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苦干实干,担当作为,以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抓落实的具体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落实目标任务要亲自抓,负领导责任、监督责任,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一次推进落实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目标任务要亲自领衔,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分管负责人对目标任务落实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要认真研究解读目标任务,分季度制定进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对照目标任务、对照职责分工,拉出任务清单,进行细化分解,将任务事项逐一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认领责任,推进工程化、实物化、责任化落实,切忌拖而不办、“食而不化”、照搬照转。
三、组织专班推进,实行挂图作战。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集中人力、物力、精力,以专业的精神、专职的人员、专门的时间进行重点突击。紧盯目标任务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关键环节,制定系统周密的作战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步骤路径、工作举措、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组织保障,倒排工期,按图作业,分秒必争,苦干实干。既要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又要跳起来摘桃子,争取战果最大化。
四、强化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主动担责不“甩锅”,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跟踪问效,决不允许遇到问题往上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迎难而上、排难而进,决不允许畏缩不前当“逃兵”。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抓总作用,敢于牵头、主动牵头,凡事会商在前、协同随后。与责任单位建立无缝对接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推动目标任务协同共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责任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对工作中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牵头的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重要指标任务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确需进行调整的,须及早向市政府提出并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五、加强督查督办,强化整改落实。牵头的市领导要加强对牵头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指导,帮助各责任部门解决在推动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含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副秘书长职责的副县长级干部)、各秘书科室要加强对联系分管部门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督办,及时将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向牵头市政府领导反馈汇报。牵头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作具体分解细化,研究完善季度目标任务落实推进具体举措,建立健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台账,按期调度汇总整理牵头事项落实推进情况,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分别将一季度、上半年、第三季度、全年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盖章1份,可编辑1份)通过协同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相对应的秘书科室和市政府督查二室(联系电话:8207330)。市政府督查二室将《分工方案》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年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内容,对标对表开展调度跟踪督查,并建立季度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台账,适时进行重点专项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室、督查二室对牵头单位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做好备案,建立负面清单,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如不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将按《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和约谈、提请问责。调度督查考核情况每季度呈报市政府领导阅批,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工方案》落实完成情况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市对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主要预期目标(牵头市领导:李丽、李恒超、张乾飞、黄家忠、罗资湘)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增长6.3%左右、10.4%左右和7%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左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和9%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6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国家调控范围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二)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牵头市领导:李丽、李恒超、罗资湘)
1.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0%左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40%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1.3%。(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12%。(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下降到3.08。(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5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奋力推进工业大突破(牵头市领导:孙文田、李丽、何枢、李恒超、张乾飞、罗资湘)
1.县级和各产业园区分别聚焦1至2个首位产业重点突破,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一企一策”加强服务指导,加快岩博酒业、贵州贵能等企业上市步伐。(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实施煤电扩能增容提质行动,推动马依西一井、聚鑫煤矿等新建大型煤矿加快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建成安全高效示范矿井44个,积极推进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应用,完成19处技改煤矿“两化”改造。(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原煤产量达到6700万吨。(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盘江新光超超临界火电厂、威箐焦化异地搬迁技改、贵州航天数海原料煤本地化技改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水城区政府)
7.力争开工盘南低热值煤发电、盘北经济开发区320万吨/年煤焦化和12万吨/年针状焦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
8.加快推进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中青煤焦化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等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
9.加大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力度。(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0.建成水钢同鑫晟20万吨/年金属制品异地改扩建二期工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1.启动建设海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
12.开展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研发、物流、服务平台功能,以“亩产论英雄”,推动低产低效企业逐步退出园区,实现“腾笼换鸟”,全年省级园区总产值和单位面积产出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3.编制2021年七大产业板块“一图一表一说明”,确保每个产业板块落地实施5个以上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4.加快建设10万吨/年绿色染整示范园区及染料工厂项目,完成野马寨热电联产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5.加大玄武岩连续纤维产品市场开拓力度,推进冷轧铝卷、热轧铝板、铝圆片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
16.建成天能焦化制氢工厂一期技改项目。(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
17.力争开工建设合众锰业10万吨/年高纯硫酸锰生产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
18.盘县火腿加工厂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
19.支持刺力王、天刺力、初好等企业加强产品研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水城区政府)
20.推动烟雾感应器、红外探测器、煤矿智能化综合运输设备、物联网矿用终端设备等产品本地化生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1.支持现有煤机企业开发产品、拓展市场,启动建设红果能矿装备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2.以评估指标为导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把建设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评估指标,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3.积极争取省加大支持力度,健全省市联动、市县推动工作机制,用足用活用好省直部门支持我市建设示范区的各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4.建立产业、企业、项目、投资等网上通报和会议交流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市上下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二)全力推动乡村振兴(牵头市领导:孙文田、李丽、李恒超、张乾飞、黄家忠)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用好五年过渡期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注重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突出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完善提升“五个体系”和“两个社区”建设,持续增强易扶安置社区的生命、文化、经济和政治“四个活力”,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牵头单位:市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珍惜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社会帮扶等各方帮扶资源。(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继续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建成猕猴桃“吨产园”1万亩、刺梨“千斤园”10万亩、茶叶“万元田”1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因地制宜做大做强食用菌、生态畜牧业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稳定烤烟种植面积。(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9.继续实施“千家万户小康菜园”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0.推广小型化智能化多功能组合式山地农业机具,拓展农业物联网应用覆盖面,大力提升农业园区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1.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强农战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增强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2.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加快培养一批知识型、创新型、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职业经纪人队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3.围绕“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田园建筑、田园生活、田园风光,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打造一批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4.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强化村庄规划管控,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行为,逐步形成良好的村庄风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5.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6.加快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7.深化乡村治理,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8.加快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深化“三权分置”,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优化生产经营方式,加快构建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9.实施“三变”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行动,全力打造一批主业突出、运作规范、善于经营、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强龙头企业、优秀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0.进一步健全“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落实农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价值链中的环节和份额,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1.鼓励引导能人回乡、企业下乡、科技强乡、人才兴乡,推动更多城市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2.持续打造“三变”改革升级版,深化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动“三变”改革成为我市农村改革的重要品牌和独特标识。(牵头单位:市委“三变”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三)千方百计扩大投资和消费(牵头市领导:李丽、李恒超、黄家忠、罗资湘)
1.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完成“六网会战”投资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分别完成工业、农业、服务业投资350亿元、50亿元和15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大力推进盘州至兴义高铁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
4.建成赫章至六盘水高速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
5.加快建设纳雍至晴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境内段。(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六枝特区政府)
6.力争开工安顺至盘州高速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加快锅圈洞、朱昌河、出水洞中型水库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力争开工英武大型水库和2座中型水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9.建设一批引水提水和输配水网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0.启动盘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六盘水供电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
11.完成红香一回线路扩容改造。(牵头单位:六盘水供电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
12.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新建5G基站1600个以上,加快5G商用和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3.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实施景区扩容提质工程,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优强企业参与景区经营管理,提升景区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4.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5.以丰富业态为重点,大力开发山地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6.启动梅花山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牵头单位:钟山区政府)
17.推动妥乐古银杏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牵头单位:盘州市政府)
18.新增国家4A级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9.以融合发展为途径,大力推进“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延长旅游产业链,通过文旅融合实现文化留心、农旅融合实现乡愁留心、工旅融合实现情怀留心、康旅融合实现健康留心、体旅融合实现运动留心。(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0.围绕构建“快进慢游”新格局,大力发展自驾游、旅游汽车和房车租赁等业务,积极发展房车改装产业,切实提高游客出行的自由度、舒适度和安全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1.实施消费扩容提质大行动,扩大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2.大力发展步行街经济、假日经济、夜间经济、首店经济、会展经济。(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3.继续举办农产品、汽车等促销活动,释放乡镇消费潜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激发市场新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牵头市领导:陈刚、李丽、张乾飞、黄家忠、罗资湘)
1.加快建设乌蒙大道、钢城大道,有序推进麒麟北路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钟山区政府)
2.力争建成凤凰路东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3.完成城市地下管网改造457公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4.有序推进六盘水高铁站片区规划建设。(牵头单位:钟山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
5.深入推进钟山、水城、红桥协同发展,统筹三地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和产业布局,推动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共同支撑市中心城区提升辐射带动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水城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6.支持水城进一步找准定位,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打造美丽东城区。(牵头单位:水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7.指导和推进六枝、盘州县城高质量建设发展。(牵头单位:六枝特区政府、盘州市政府,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8.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加快打造南方地区集中供热试点城市。(牵头单位: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9.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注重统筹共性、兼顾个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0.建成钟山区建设路文明巷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工程。坚持把基础设施作为“骨架”、公共服务作为“血肉”、城市文化作为“灵魂”,完善“建管运”一体化机制,打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共同家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
11.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大城市综合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文明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2.推进物业行业示范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3.落实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同等待遇政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4.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768套,加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城市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牵头市领导:孙文田、李丽、李恒超、张乾飞、黄家忠、罗资湘)
1.切实抓好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巩固提升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3.总结推广蓝天保卫战经验做法,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河长制,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建成盘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牵头单位:盘州市政府)
7.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以第四次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效益监测、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为抓手,巩固拓展生态建设成果,完成营造林5万亩、石漠化治理5万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9.全面实行林长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森林覆盖率保持62%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0.高质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1.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启动野生动植物调查,积极申报野钟黑叶猴省级自然保护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2.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3.推进绿色经济倍增计划,创建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加快“四型十五种”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4.倡导绿色出行,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5.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6.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7.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六盘水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六)加大改革开放创新力度(牵头市领导:梁建、李丽、何枢、李恒超、张乾飞、黄家忠、罗资湘)
1.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刚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市级“一窗”受理事项占比达到90%。(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争取开展“标准地”、混合用地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一园一策”编制园区供水方案,降低企业用电、用水成本。(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六盘水供电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分门别类、稳步推进国企三年改革工作,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9.用好数博会、酒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大开放平台,更好发挥妥乐论坛作用,把工业产品产销对接会打造成为区域交流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盘州市政府,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10.实施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大力推动以“凉都三宝”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出口世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1.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六大专项行动,民营经济占比达到60.5%。(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2.强化产业大招商,推行“链长制”“专班制”招商,加大“四+”“五区”和央企招商力度,新增重点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2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3.加快六盘水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牵头单位: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14.深入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5.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的交流合作,力争在铝、锰、玄武岩等资源精深加工和煤机生产、智能采掘等领域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6.促进“产学研用”融合,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7.用好六盘水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18.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千方百计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七)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牵头市领导:陈刚、何枢、李恒超、张乾飞、罗资湘)
1.常态化加强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理”的防控策略,筑牢“查、防、备、治、稳”综合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决守住疫情不反弹底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3.实施更加严格的政府债务管理措施,坚决遏制增量,多渠道化解存量,有效防范债务违约风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加强金融风险隐患排查,重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和逃废债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抓好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化物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6.坚持“防、避、治”并举,压实防灾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常态化开展群防群治和自动化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7.大力实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百千”工程,着力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8.坚决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牵头市领导:李丽、何枢、张乾飞、黄家忠)
1.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民工返岗联动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积极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试点县。(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启动实施高中教育三年提质工程,加快普通高中示范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就业紧密衔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8.创建省级示范中职学校1所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9.加快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和省级高水平公共实训平台、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10.全面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继续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1.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2.实施“三甲”创建提升工程,积极创建国家“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3.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启动建设省级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4.加快六枝、水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六枝特区政府、水城区政府)
15.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乡村、社区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6.持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管。(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7.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8.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改善城市困难职工、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众生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9.加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0.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2.加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进盘县会议会址保护展示工程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3.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创作一批文艺作品、举办一批群众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4.倡导全民健身和全民阅读。(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5.继续办好凉都消夏文化避暑旅游季、凉都·六盘水夏季国际马拉松赛、冬季冰雪运动旅游季等系列活动赛事。(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6.积极筹备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和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九)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牵头市领导:李丽、何枢、李恒超、张乾飞、黄家忠、罗资湘)
1.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实施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集中供热。(牵头单位: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钟山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10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3.改造升级5个养老机构,设置护理型养老床位1000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4.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4万人次,设置3350个公益岗位解决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8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5.选派130名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6.实施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7.六盘水市中医院、六枝特区中医院、盘州市中医院、盘州市人民医院二期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水城区政府、六枝特区政府、盘州市政府)
8.建成六盘水市第六人民医院(六盘水市肿瘤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
9.加快建设盘州市医学中心、水城区儿童医院、钟山区人民医院二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盘州市政府、水城区政府、钟山区政府)
10.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4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1.完善157个小区特殊群体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2.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3000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3.建设城市主题书房1个。(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钟山区政府)
14.创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文化中心标准化示范点10个。(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5.改造提升旅游高标准示范厕所10个。(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6.建成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2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17.新建、改造农村电网中低压线路671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226台、新增容量3.5万千伏安。(牵头单位:六盘水供电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牵头市领导:陈刚、罗资湘)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等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2.推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引导带动全民守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和各市〔特区、区〕政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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