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六盘水市商务局 | 所属领域: | 商贸 |
发文字号: | 六盘水商通〔2024〕17号 | 公布日期: | 2024-12-09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4-12-06 09:00 |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六盘水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能源局
市供销社市税务局
六盘水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
2024年12月6日
六盘水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4号)及《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24〕2号)的要求,聚焦扎实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任务落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按照“省市联动”的原则,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推动全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二手车交易量增长幅度按省级要求执行;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及时做好上级平台收到的有关资料审核工作。在消费者参与国家、省级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同时,用好用足市级促消费专项资金,按照《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多彩贵州·惠享凉都”商旅促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商通〔2024〕4号)的要求,针对性开展汽车专项消费券活动,通过“政府+车企+油企+商场+个人”的形式,支持消费者在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二手车;鼓励市内成品油经销企业,通过加油优惠等方式,促进汽车换新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利率、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等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工作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标准。鼓励引导市场上流通价值较低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依法依规报废置换更新。鼓励消费者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通过旧车置换(或报废)选择更加节能车型,努力推动汽车消费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
(三)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用好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报废机动车回收情况,引导企业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提升回收服务水平。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用地等要素保障。严格落实《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与运营指南》,加强行业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确保拆解过程环保、安全、高效。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四)促进二手车交易便利化。落实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鼓励二手车交易平台充分发挥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及独立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提升运营质效,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及质保服务,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等单位)
(五)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宣传落实国家二手车相关政策,严格执行二手车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二手车交易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培育示范企业。探索复制推广二手车出口试点经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海关等单位)
(六)推动汽车流通创新发展。持续举办凉都车展、汽车消费季、新能源车展、车型体验、新车品鉴等各类主题活动,鼓励汽车销售直播,掀起汽车消费热潮。进一步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汽车改装、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等业务,发展汽车后市场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三、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七)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严格执行省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加大家电回收网络及中转、拆解等领域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资金,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健全我市废家电回收处理全链条。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通过政府引导、银行支持、企业促销,实现符合要求的家电产品应换尽换,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和家电消费,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供销社等单位)
(八)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利用市级财政资金,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海尔、美的、苏宁、京东等市内家电销售各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进景区、 进社区、进街道、进乡村、进机关、进厂矿,实现区域内家电产品应换尽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专属消费信贷方案,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融资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等单位)
(九)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以便利城乡居民交售废旧家电为核心,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小修小补”便民地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等单位)
(十)多元化培育壮大回收主体。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创新推广“回收+换新”“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鼓励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利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引导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有逆向物流体系,或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业回收等方式,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
(十一)强化家电标准推广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家电能效水效相关标准,推广绿色智能家电产品认证体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对照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等单位)
(十二)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认真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引导企业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十三)发展二手商品流通。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家电二手流通价值价格和质量安全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家装企业积极举办“消费季”“家居节”等线上线下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家装产品,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商品购置,扎实开展家居商品换新促销活动。用好上级政策、市本级资金和商家让利等方式,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鼓励提供家装服务和家居产品团购套餐。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等单位)
(十五)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居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收旧+以旧换新”活动,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单位)
(十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家居电商直播节等活动,开展家居商品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中购买换新绿色智能家居商品,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生活场景落地。鼓励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十七)规范家居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落实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引导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
五、工作要求
(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各市(特区、区)要高度重视以旧换新活动,狠抓活动落实。因地制宜配套开展系列置换更新活动,合力营造浓厚促消费氛围。
(十九)加强要素保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给予要素保障。针对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针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建设给予用地支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给予支持和规范。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最大程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做好政策答疑。鼓励行业商(协)会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二十一)加强督促落实。强化社会监督,设立电话咨询和举报投诉热线。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联合打击不诚信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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