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7395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1-10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112号)等精神,进一步推动六盘水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持续深化六盘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改革,把六盘水开放大学建设成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新载体、新阵地、新平台,为中国式现代化六盘水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六盘水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坚持一体化办学,统筹推进全市开放教育系统建设,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坚持内涵发展,严格执行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考核指标,夯实办学基础,不断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改革创新,主动肩负起全市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主力军责任,不断创新教育服务供给。
三、改革目标
到2025年,六盘水开放大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高等学校属性更加明确,新型高校内涵更加清晰,高等学校地位依法依规得到保障,办学权和办学政策得到落实。办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全市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同步推进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切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在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进程中找准六盘水开放大学切入点、发力点和落脚点,基本建成具有六盘水特色,全省有影响力的公办新型高等学校。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性质定位,勇担职责使命。
1.六盘水开放大学的性质定位。六盘水开放大学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教育”为特征、面向社会成员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是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六盘水市教育局,业务上接受贵州开放大学的指导,是国家开放大学和贵州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六盘水开放大学统筹全市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和服务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教学业务,积极开展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以及各类社会教育和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2.县级开放教育学院设立与管理。按照贵州开放大学体系建设要求,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由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地方职业教育等公立学校以挂牌形式设置。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具有明确的人员编制和办学经费,业务接受六盘水开放大学指导,并在实施过程中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办学场地、设备设施、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人员配置等参照《贵州开放大学体系设置与管理办法》落实配套保障。(牵头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六盘水开放大学)
(二)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质量保障。
1.持续增强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六盘水开放大学章程》,保障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一体化办学。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根据办学需要,按程序优化调整学校内设机构设置,不断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利用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或以自主采购、联合研发等方式,进一步搭建“一体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支持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全市、布局科学、运行高效的六盘水开放教育办学体系。支持全市开放教育办学单位建立和完善以《六盘水开放大学章程》为统领、具有开放大学特色的各类规章制度,实行“一个法人、一套班子、资源共享”的统一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人员力量更加充实。(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2.不断完善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建立和完善招生、教学、科研、培训等领域的激励机制,促进开放教育办学体系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机制进一步优化。按照《贵州开放大学体系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结合实际对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业绩突出的办学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3.切实加强质量保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认真落实开放大学质量评价标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协同构建终身教育“大思政”格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通过合作开发、自主研发、吸收引进等多种途径,促进六盘水开放大学教学资源建设,构建有利于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的线上学习社区,便捷先进的线下学习(体验、服务)中心,以及智能化学习管理(服务)系统和考试测评系统。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能力,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和课程团队,围绕工业强市,能源主导产业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等,聚焦理工科强化行动,科学合理申办专业和课程。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深化教育改革,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等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加强办学质量过程性管理,改革考试评价方式,完善体系办学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升开放教育工作效率与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三)优化办学模式,拓宽办学范围。
1.多元化开展教育。按照“大学+体系+平台”办学模式,紧贴社会、市场、产业开展多元化教育。在承接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和贵州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的同时,配合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开放大学开展研究生教育。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挖掘利用本市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推进六盘水特色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育人功能。坚持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宗旨,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兼顾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的办学模式,打造富有六盘水特色的开放教育品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宗委、市老年大学、六盘水开放大学)
2.多形式开展培训。坚持应用为先,立足六盘水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及科技创新,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将培训开到矿区、园区、景区及社区,不断加强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社会参与,加强产教融合,深入校企合作,开展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坚持主体意识,以六盘水开放大学为主体,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为主力,面向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农村实用人才、待业人员、退役军人、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转岗人员等实施项目化招生,开展短期灵活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学历与技能“双提升”。坚持体系办学,加快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与社会培训融合发展,建成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办学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3.多途径开展合作。建立健全六盘水开放大学与其他开放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以及公共资源管理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进一步加大与中山开放大学、阿勒泰开放大学结对合作,积极推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项目化发展。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加强乡村振兴实践教学基地、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作用,搭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四)强化师资管理,改善办学条件。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扎实做好师资库筹备建设,持续增强专(兼)职教师与专(兼)职班主任人员力量,进一步搭建起年龄结构合理、生师比符合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根据办学需要和发展需求,建立和完善柔性人才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双高人才”引进,优化专业师资结构;积极引进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0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0号)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符合六盘水开放教育体系实际的师资配备、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具体实施办法,不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和科研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2.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统筹用好上级和本级资金,加大六盘水开放大学办学场所、实训设备、师资力量等办学资源的经费投入。加快推进校园环境、校园数字化、信息化及教学设施现代化提质改造工程,满足“互联网+教育”发展需要。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在条件成熟时,可通过资产置换、搬迁、整合、产权划转,在城市中心区设立分校区等形式,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改革发展。市、县两级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性保障措施,积极支持开放教育单位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服务与管理水平。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六盘水开放大学各项改革工作。按照建设新型高等学校的要求,支持六盘水开放大学教学业务、师资队伍建设等参照高等学校进行管理,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教学环境和学习制度,创新学校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二)加强规划引领,健全体制机制。市、县两级将开放教育体系建设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其发展方向、目标与重点任务。各市(特区、区)开放教育学院就服务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等有关事宜及时向各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根据开放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支持学校完善适应开放大学运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证学校内部事务高效运转。(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开放大学)
(三)强化经费保障,激发办学活力。积极推动建立开放大学办学经费多元投入机制,统筹中央及省级现有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全市开放教育办学单位基础能力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专项建设。支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探索开放教育体系实施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在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下,允许学校制定适应开放教育发展的绩效分配方案,不断激发开放教育办学活力。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规定,按程序优化调整收费标准,探索市县一体化收费方式。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等内控制度,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