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10719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1-03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印章管理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91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刻制“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自2024年12月31日启用。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启用印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