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228178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 | ||
政策解读 | 图片解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 | ||
政策解读 | 视频解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 |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和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逐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行动,以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为突破口,逐步扩展到其他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人数计划净增7393人,年末登记缴存人数达18万人以上;从2022年起,每年净增登记缴存人数5000人以上,到2025年末登记缴存人数达20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统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具体负责计划编制、政策宣传、组织协调、跟踪评价等工作。
(二)压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有力、有序、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加强违法惩戒。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拒缴、断缴、少缴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维权处置,做到有诉必查,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四)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驻各地管理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建立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等单位的信息交流机制,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市、县两级总工会和工商联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用工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各承办银行要对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增设服务网点及窗口,提升业务办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市、县两级成立工作领导机制,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5日)。全市启动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及其职工相关情况,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工作措施。
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成立工作领导机制及工作方案于9月18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9月16日—12月31日)。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工作和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本地公积金归集扩面业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各地公积金归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1月20日)。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及市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和经验亮点,于2022年1月2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向联席会议报告。
(五)持续推进阶段。从2022年起,各地各有关单位继续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等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紧盯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常态化跟踪调度和指导督办,适时将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专报市政府。对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明显缓慢、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方案,与市政府督查机构进行会商,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营造用工单位自觉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联席会议制度
2.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姚 轶(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谷立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龚海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
林 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成 员:刘绍元(市政府办公室正县长级督查专员)
佘祖银(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瑞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韦 斌(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杨兆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县级干部)
代圣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董巍娜(市审计局副局长)
徐永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陈响云(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蒋承礼(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德平(市税务局副局长)
何 煊(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粟建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贺家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卢瑞志(市工商联副主席)
蒋 垒(中行六盘水分行副行长)
吴劲松(农行六盘水分行副行长)
陆世学(工行六盘水分行副行长)
李艳秋(建行六盘水市分行副行长)
张弘东(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副行长)
顾世卫(贵阳银行六盘水分行副行长)
张 斌(六枝特区政府副区长)
高 赫(盘州市政府副市长)
黄 波(水城区政府副区长)
陈星运(钟山区政府副区长)
陈 松(贵州红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龚海生、林宏兼任办公室主任,粟建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印发文件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精神;研究部署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政策措施及重要工作,重大决策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统筹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根据需要适时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决策重要事项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归集扩面目标要求,做好归集扩面任务的分解,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协助做好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对接,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和共享;在推进民营经济和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做好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
市民政局:建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信息共享机制;协助做好个人婚姻状况核查,及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
市财政局:将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按月及时拨付住房公积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共享机制;督促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为企业义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资质管理时,协助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
市审计局:在实施年度审计时,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建缴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共享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等工商登记信息。
市教育局:加强宣传,协调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宣传,协调引导民办医疗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税务局:建立单位、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共享机制。
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进入征信系统,实现授权查询。
市总工会:引导用工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市工商联:引导协调非公有制经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向企业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等职责。
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统筹推进本辖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整体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研究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印发执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附件2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任务分解表
登记缴存人数指标 |
六枝特区 |
盘州市 |
水城区 |
钟山区 |
六盘水 高新区 |
合计 | |
2020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应缴未缴人数(人) |
6671 |
41085 |
21674 |
10452 |
2251 |
82133 | |
年度净增登记缴存人数目标占规模以上企业应缴未缴人数比例(%) |
9% |
9% |
9% |
9% |
9% |
9% | |
2021年度目标 |
年度净增登记缴存人数目标(人) |
600 |
3698 |
1951 |
941 |
203 |
7393 |
年末登记缴存 人数目标(人) |
18002 |
64567 |
18280 |
76640 |
2604 |
180093 |
表内数据说明:“年度净增登记缴存人数”=当年新增—当年减少,当年新增人数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自然增长人数和归集扩面新增人数;“年末登记缴存人数”是指年末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登记为正常状态的缴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