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2358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8-01-01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六盘水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市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做好统筹谋划,整合优势资源,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三变”+文化模式,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促进全市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创造性转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发展绿色经济,助推精准脱贫,建设文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改革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激发创新驱动能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创意品牌。到2020年底,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重点支持1家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六盘水特色的发展模式。培育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10家,支持20家以上中小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建成5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1个、省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2个。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定位明确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架构。
二、发展重点
(一)推动文化创意与大数据信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抢抓国家建设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机遇,促进文化资源与新兴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支持打造动漫、影视、娱乐、电子出版物生产、转换、加工和投送平台,形成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文化、艺术新业态。鼓励交互式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电视创新型业务应用,面向多平台、多通路加强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建设。以时尚创意手法对民族风情文化进行深层演绎,打造民族主题影视剧、民族主题游戏等创意产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游戏运营平台和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原创游戏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出口。加快推进六盘水市动漫产业园、凉都国际儿童动漫体验中心、六盘水市动漫主题公园平台等项目建设。建设具有西部影响力的动漫游戏研发运营中心、动漫游戏体验消费中心、动漫游戏实用人才供给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创新发展。依托我市独特的气候、良好的生态、丰富的物种、多元的文化、特殊的区位等综合优势,大力推进山地旅游与“三线文化”、民族文化、夜郎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等深度融合。积极拓展文化创意在景区规划、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品牌打造、旅游市场推广等领域的运用。(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文化创意与现代山地高效农业融合创新发展。深入挖掘农村生活方式、农业生态资源、传统农耕文化,发展创意农业,积极推动现代山地高效农业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赋予产品生态品质、品牌价值和企业文化内涵,提升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动文化创意与健康运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依托六盘水高原多梯度山地户外运动资源,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探索和完善大型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建立健全“以赛事培育市场、以市场促进赛事”的产业发展机制,整合体育器材、竞赛冠名、体育标识、体育服饰、体育吉祥物、体育广告、体育动漫、体育影视产品包含的文化创意要素和成分,开发辐射力强、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高的品牌产品,推动文化创意与健康运动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动文化创意与商务会展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办好中国凉都·消夏文化节节庆会展等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益和影响力的展会。支持各县(市、特区、区)举办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产业博览会。推进会展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培育和引进实力雄厚的会展企业,吸引一批国际大型会展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我市落户。鼓励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专业会展旅游中介机构,扩大旅行社及酒店的业务范围,开发与会展相关的文化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动文化创意与传统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深入挖掘整合少数民族苗绣、彩布贴花、蜡画、蜡染、刺绣、剪纸等传统工艺,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六枝地宗矿文化创意园、盘州国际精品体验店文化创意产业园、钟山区互联网文化园、红桥科技文化创意园、水城县陡箐“音画食尚·东关E寨”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支持广电、报业、出版、期刊、演艺、网络、投资、设计院所等单位和龙头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培育一批经纪、代理、评估、鉴定、咨询、策划、研发、法律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文改文产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改革任务
(一)理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行的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和服务模式,请市文改文产办牵头,会同经信、民宗、文化广播电视、商务粮食等各职能部门建立六盘水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文改文产办,负责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建立权责明确,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综合统筹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高效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机制。探索合作办公模式,市相关部门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联合办公,沟通、协调、解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源和扶持资金,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各县(市、特区、区)政府比照设立相应机构,统筹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文改文产办;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
(二)加快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全面提质增效、做强做优做大。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支持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直属文化运营公司或六盘水演艺集团,通过市场运作方式,盘活公共文化场馆,在满足公益性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凉都大剧院、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推动文化运营公司或演艺集团与景区(点)合作,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点)经营,不断提高景区(点)的文化内涵。(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文改文产办、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推动文化类非公经济和“双创”企业发展壮大。积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骨干文化创意企业进行多层次合作,支持建设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新闻媒体、文化信息服务等为重点的文化创意产业众创空间。从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角度发力,实现产品供给从低劣到优质、从同质化到精品化的转变,促进文化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完善“三变+文化+扶贫”模式,鼓励非公企业与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人开展合作开发,振兴我市传统手工艺,积极推动六枝特区梭戛、水城县野玉海、盘州市妥乐、钟山区大河等“三变+文化+扶贫”示范点建设。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把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包装、策划纳入项目前期费用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各级扶持资金给予文化创意项目的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文改文产办、市旅游发展委、市民宗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依托自身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开展试点的文化文物单位授权其他企业开发经营,采取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开发。推动优秀文化文物资源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艺术的规划设计,促进历史文脉有机融入城乡风貌。积极拓展博物馆的文化休闲、文化消费功能,丰富和完善博物馆社会服务内容,增加博物馆自身发展动力,为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文化文物单位要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公益服务分开,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和搭建对外营销平台。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利用好一年一度的“中国凉都·六盘水消夏文化节”等活动载体,打造六盘水市与“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圈”、东盟等国内外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形成“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官方与民间相结合,政府交流项目与民间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文化交流网络,促进六盘水文化、旅游及商贸发展。策划一系列国际文化艺术展览、国际文化艺术演出、国际文化交流主题论坛等活动,宣传推介六盘水三线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引进一批国家级文化出口企业,鼓励支持其开展六盘水市农民画、文化遗产、民俗风情、出版物、影视剧、民族歌舞等特色文化产品交流,合作投资开发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创新文化创意产品营销推广理念、方式和渠道,利用文博会、民博会等各类专业招商平台开展文化招商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开设专卖店或代售点。综合运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网络营销水平,鼓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充分利用陈列展览、主题活动、馆际交流等开展文化创意产品推广营销,积极探索文化创意产品的体验式营销模式。(牵头单位:市文改文产办;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民宗委、市商务粮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听取各县(市、特区、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调度和督促,注重统筹各县(市、特区、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和发展规划,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扶持和统计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文改文产办;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
(二)统筹整合资金。市文改文产办要加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筹、协调力度,牵头做好文化资源、资产的打捆包装工作,形成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文化项目,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发展,引导一家一户式的传统销售向代理、品牌授权等现代营销转变。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新进入或转行进入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给予引导资金扶持或通过贷款贴息等形式予以扶持,加大对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园区(基地)建设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文改文产办;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要主动为市内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培育等方面的帮助,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产学结合,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认真落实文化创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实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免税。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发挥文化创意产业、金融、财政政策协同作用,鼓励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展贷款抵(质)押范围,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创意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等特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有挂牌意向的企业列为重点后备企业进行资本市场培育辅导,支持其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融资和挂牌交易。(牵头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强化监督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实行每月调度、每季分析、半年报告、年度考核,每年召开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会。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监测分析制度,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分析。(牵头单位:市文改文产办;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