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2328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7-08-01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体制的通知 |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管辖优势,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体制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盘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具体工作由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二、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工商、质监机构现实有人员及编制整体划转盘州市管理。
三、请盘州市人民政府、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工作,统筹做好工作衔接、机构编制调整、人员划转安置、固定资产、办公场所、档案资料登记移交等有关工作。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