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2297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7-03-20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六盘水市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稳定煤电企业信心,加大电煤生产,提高保供能力,逐步规范电煤市场秩序,促进煤矿和火电企业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电改革相关政策,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构建协调联动、安全稳定的煤电运行体系。以各火电企业为中心,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煤矿为对象,火电厂配套煤矿为重点,其它煤矿为补充,推进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提升电煤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煤炭、电力产业协调发展。到2020年,建成四个煤电一体化基地。
二、工作任务
在综合分析火电厂与煤矿的空间布局和地理位置、各电厂年需电煤量、煤矿产能分布、实际产量组织、煤种煤质和运输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及时协调的原则,编制“一矿一策”工作计划,进一步盘活产能存量,做足产能增量,提高煤炭生产保供能力,引导火电企业和煤矿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保供协议,推动四个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
(一)盘南煤电一体化基地。以盘南电厂和盘南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为中心,建设盘南煤电一体化基地,根据设计利用小时数计算,盘南电厂年耗煤量约700万吨,“十三五”期间,预计将建成盘南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70万千瓦),预计年耗煤量约250万吨,“十三五”末期,盘南煤电一体化基地预计年耗电煤约950万吨。
推进基地建设措施:
1.做足存量产能。推动石桥镇、丹霞镇、响水镇、大山镇、新民镇等基地范围内的停产煤矿尽可能复产、达产,重点督促富兴煤矿(15万吨/年)、黄什煤矿(15万吨/年)等煤矿尽快复产、达产,指导督促正常生产煤矿全面达产。(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2.释放先进产能。推进响水煤矿(规模400万吨/年)、乐民洪兴煤矿(规模60万吨/年)等先进产能煤矿尽快达产,释放先进产能。(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正常生产矿井加快机械化改造,重点推进鸿辉煤矿加快推进机械化开采改造。(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4.补充新增产能。督促马依西一井(规模240万吨/年)完善相关手续恢复建设,按工期建成投产;对基地范围内兼并重组已批复保留建设的22处煤矿,逐矿制定建设计划,督促开工建设,按设计工期建成投产,建成机械化矿井。(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二)盘北煤电一体化基地。以黔桂发电公司、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和老屋基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上大压小)项目(30万千瓦)为中心,建设盘北煤电一体化基地。根据设计利用小时计算,黔桂发电公司年耗煤量约390万吨、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年耗煤量约210万吨,两座电厂年需电煤600万吨,“十三五”期间,预计建成老屋基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上大压小)项目(30万千瓦),预计年耗煤量约100万吨;“十三五”末期,盘北煤电一体化基地预计年耗电煤约700万吨。
推进基地建设措施:
1.做足存量产能。推动胜境街道、红果街道、柏果镇、盘关镇、鸡场坪镇、淤泥乡等基地范围内的停产煤矿尽可能复产、达产,重点督促冬瓜凹煤矿(30万吨/年)、新华煤矿(30万吨/年)、保庆煤矿(30万吨/年)、上纸厂煤矿(45万吨/年)等煤矿尽快复产、达产,指导督促正常生产煤矿全面达产。(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2.释放先进产能。加大对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矿井技改,尽快达产,鼓励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煤矿(280万吨/年)研发先进开采技术,开展自动化工作面建设和配套技术应用。(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机械化改造工程。2017年,选择仲恒煤矿(90万吨/年)或兴达煤矿(30万吨/年)实施急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示范,2018年,引领条件相似的煤矿推广应用,推进符合条件的煤矿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重点推进长箐煤矿(30万吨/年)、荣祥煤矿(30万吨/年)、二排煤矿(30万吨/年)、五排煤矿(30万吨/年)等煤矿加快机械化开采改造。(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4.补充新增产能。对基地范围内兼并重组已批复保留建设的34处煤矿,逐矿制定建设计划,督促开工建设;加快大河煤矿(60万吨/年)、柏果镇金河煤矿(45万吨/年)、老沙田煤矿(45万吨/年)建设进度,按设计工期建成投产,建成机械化矿井。(牵头单位:盘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三)六枝煤电一体化基地。以华润六枝电厂和路喜园区热电联产车间一期(70万千瓦)项目为中心,建设六枝煤电一体化基地,根据设计利用小时计算,华润六枝电厂年耗煤量约400万吨,“十三五”末期,预计建成路喜园区热电联产车间一期(70万千瓦)项目,预计年耗煤量约250万吨,六枝煤电一体化基地预计年耗电煤约650万吨。
推进基地建设措施:
1.做足存量产能。以六枝特区地方煤矿为重点,研究提出辖区地方煤矿原煤产量尽快达到200万吨/年以上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苦竹林煤矿(30万吨/年)、青菜塘煤矿(30万吨/年)、新宝园煤矿(30万吨/年)等停建煤矿恢复建设,重点督促六龙煤矿(45万吨/年)、猴子田煤矿(30万吨/年)、新松煤业(30万吨/年)、青菜塘煤矿(30万吨/年)、播雨村煤矿(30万吨/年)进行系统优化改造,促进达产、稳产。(牵头单位:六枝特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2.释放先进产能。督促新华煤矿(120万吨/年)、安家寨煤矿(90万吨/年)尽快恢复建设。(牵头单位: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贵州天润矿业集团)
3.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工程。2017年,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正常生产矿井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重点推进新松煤业(30万吨/年)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2018年,引进急倾斜煤层综采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进苦竹林煤矿(30万吨/年)急倾斜煤层综采技术应用。(牵头单位:六枝特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4.补充新增产能。督促配套的化乐煤矿(300万吨/年)、黑拉嘎煤矿(90万吨/年)完善相关手续,尽快恢复建设,按设计工期建成投产。对兼并重组已批复保留建设的20处煤矿逐矿制定建设计划,督促开工建设,建成机械化矿井。(牵头单位: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水城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六枝工矿集团)
(四)水城煤电一体化基地。以发耳电厂为中心,建设水城煤电一体化基地,根据设计利用小时计算,发耳电厂年耗煤量约700万吨。
推进基地建设措施:
1.做足存量产能。以水城县地方煤矿为重点,促进停产煤矿复产、达产,重点督促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尽快恢复义忠煤矿(60万吨/年)、晋家冲煤矿(45万吨/年)和神仙坡煤矿(45万吨/年)恢复生产。(牵头单位:水城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2.释放先进产能。推进发耳煤矿(一期)(180万吨/年)和腾庆煤矿(60万吨/年)达产。(牵头单位:水城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3.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工程。2017年,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正常生产矿井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重点推进老地沟煤矿(15万吨/年)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小牛煤业(60万吨/年)实施急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示范;2018年,引领条件相似的煤矿推广应用。(牵头单位:水城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
4.补充新增产能。积极协调格目底东井(240万吨/年)、恒普煤矿(90万吨/年)完善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尽快建成投产。对基地范围内兼并重组已批复保留建设的35处煤矿逐矿制定建设计划,督促开工建设,按设计工期建成投产,建成机械化矿井。(牵头单位:水城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水城煤监分局、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能源、安全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煤电一体化基地建设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组织实施,保障煤电一体化基地按计划建成,有效保障电煤供应。
(二)协调煤电长协议签订。推进各火电厂与对应基地区域煤矿主体企业集团公司及煤矿签订中长期电煤保供协议,加强协议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能源企业诚信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煤电价格联动、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三)引导煤电联营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分类施策的原则,推进煤炭和火电企业跨行业、跨所有制改革,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拨、债转股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煤电联营发展。
(四)推进矿井技改工程建设。推进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矿区技改工程建设,尽快建成投产,指导督促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达产煤矿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力争尽快达产,以保障野马寨电厂电煤供应及承担省级分配的其他电厂电煤任务。
(五)推动电厂配套煤矿建设。推动化乐煤矿、新华煤矿、黑拉嘎煤矿、发耳煤矿二期、恒普煤业、格目底东井、马依西一井等重点矿井建设和水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矿区达产优化技改,形成“大煤保大电”格局。
(六)鼓励开采薄煤层增加电煤产量。鼓励煤矿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安全生产系统,在认真分析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机械化开采薄煤层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提高资源回收率,增加电煤产量。
(七)加大运煤公路建设和管理。将煤电一体化基地配套公路纳入公路网建设规划,优先安排运煤公路建设(改造),用3—4年时间,优先建设(改造)基地配套运煤公路通行,优先加大养护投入,确保安全设施齐备、道路管护畅通、监管执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