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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机关代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04 00:00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561940 成文日期
文号 发布时间 2013-01-04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机关代字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为使发文机关代字更好地体现发文机关特征和行政区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制发公文的发文机关代字进行规范,即将原“市府…”和“市府办…”两种发文机关代字统一规范为“六盘水府…”和“六盘水府办…”,并作相应调整(详见附表),各地各部门可参照对本地本部门的发文机关代字作进一步规范。  

2013年1月4日 

     六盘水府办发〔2013〕2号附表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47号

运维电话:0858-826917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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