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1667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0-08-20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已经2010年8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六盘水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73号),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行“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规范化征收管理,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制度,不仅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关键环节,还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从源头上治理、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管理,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努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不断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思路
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三)基本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使整个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过程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增强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2. 简便高效原则。简化操作程序,减少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环节,取消执收单位开设的过渡账户,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指定代收金融机构开设的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方便缴款义务人缴款和执收单位收缴管理,加快财政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统一规范原则。根据财政信息大平台建设要求,在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系统、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基础编码、数据统计口径的原则下,各级财政在省财政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下分级实施,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等部门网络互通互连,逐步达到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实时管理,提高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科学性。
4. 积极稳妥原则。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应积极稳妥推进,主动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工作。
(四)主要内容
1.明确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73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以政府名义取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上述收入需要依法纳税的,其缴纳税款后的余额为政府非税收入。凡符合上述规定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围而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一律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有关收入划分的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改革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方式。改革现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取消执收单位开设的过渡账户,通过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缴方式。由财政部门在指定的代收金融机构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统一归集、记录、结算政府非税收入,并按照各级财政的政府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同时,针对不同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支持执收单位建立方便缴款义务人的POS机刷卡缴款和网上银行缴款等方式。
3.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票据的验旧换新、票据年检和专项稽查等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4.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要求,在省财政统一的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通过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及代收银行的联网运行,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网上领购并自动核销,征收单位电脑开票及自动对账,银行代收资金及缴纳信息网上传递交换,财政归集结算账户资金按各级分成比例自动划解入库,电脑自动记账及分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网络化管理,以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以票管收”。通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5.进一步完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等结合起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算时,收入计划按上一年的实现数结合收入政策予以核定,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基本支出按照统一的分类分档定额标准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根据单位性质和职能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和综合预算原则统筹安排,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对有专门用途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对没有规定专门用途的政府非税收入,政府统筹安排,合理调剂使用。
6.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评价机制。我市政府非税收入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减免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同时,要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评价机制,将征管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征收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7.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政务公开制度。在完善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核工作。切实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把握步骤,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
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和“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统一规范、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8月20日前)
严格按省政府要求和省财政厅具体部署充分做好改革各项基础工作,测试网络环境、确定代理银行和试点单位,搭建我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完成上线测试。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及扩大试点阶段(2010年9月30日前)
调查摸底工作
1.全面清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建立六盘水市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根据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全面清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项目。在认真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建立我市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
2.摸底核实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活动。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土地、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活动,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畴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进行全面核实和认定。市级将严格按《六盘水市市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市府办发〔2009〕10号)的规定对职工入股门面的股金进行清退,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
3.全面清理收费票据,按照《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票据“验旧换新”和“票款同行”工作。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后,财政票据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主要使用《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书的购领、对账、核销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辅助完成。根据改革的时间进度,适时对试点单位开展票据“验旧换新”工作,回收老票据,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发放电子票据,各试点单位按计划用量领(购)含有防伪技术的专用票据打印纸。
4.全面清理银行账户。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执收单位开设的过渡账户将被取消,对确实因业务需要不能取消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财政审核后,可暂时保留过渡账户。
在以上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各执收单位、收入项目进行统一编码,建立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奠定基础。
扩大试点工作
认真对第一批试点单位进行总结分析,针对运行中存在的网络建设不平衡、专职人员较少等问题,组织力量完善和解决。确定第二批试点单位,根据各单位收费项目和征收方式的不同,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采集执收单位基础信息,培训相关人员后上线运行。各县(特区、区)要在市级已改革单位范围内选择相应的单位进行试点。
第三阶段:逐步推开阶段
2010年底前市直将50%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体系,各县(特区、区)也要相应推开。2011年建立起横向覆盖所有执收单位,纵向覆盖市、县互连互通并与省财政厅联网的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网络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六盘水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研究、决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具体工作。各县(特区、区)和钟山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好本地区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市直试点改革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部门和本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成立机构,加强管理。为顺利推进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市级已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投资评审咨询服务中心)变更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督、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县(特区、区)应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本地区的政府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新闻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动态,让各单位全面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义,掌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后的管理方式,营造有利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各级财政部门、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征缴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应收不收或在法定权限之外任意减免;不得私设小金库,隐匿或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政府非税收入。各执收单位要自觉服从改革、支持改革,确保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对不按规定执行、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及《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281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