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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16 00:00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561615 成文日期
文号 发布时间 2010-04-16
发布机构 文件有效性
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对于从源头治理和防止腐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民、透明的行政服务和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性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形成人人重视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六盘水市市级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市府办发〔2009〕62号)和市级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以各政务服务分中心为载体,切实把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建设、共同进步,把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成为体现各部门、各单位精神面貌的“窗口”。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对现已纳入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法、合理的精减。该下放的下放,该合并的合并,最大限度的精减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当场办结率。
  (二)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抓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使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明确审批各环节的权责,规范各部门、各单位行政行为都有重要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使用系统进行行政审批,凡纳入政务服务工作体系的事项都必须在系统内办理,不准在系统外审批。有行业审批系统的部门、单位,要抓好两个系统的结合应用,能兼容使用的就兼容使用,不能兼容使用的要做好两个系统的共同使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使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三)加强分中心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和当前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在抓好职责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事项的整合和政务服务机构的整合,积极认真加强分中心的建设。一是落实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分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公布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二是制作各类通知书和文本,并正确使用。三是保持分中心服务环境干净、整洁、舒适,随时保持资料、办公材料、报刊整齐和地面、桌椅、卫生间等的整洁。四是便民服务设施齐备,功能正常,配齐方便申请人使用的桌椅、笔、纸等常用工具和饮水设施。五是设立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分中心醒目的地方设立群众意见薄。
  (四)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人员按工作要求和内容,认真履行好职责。一是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务服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不脱岗,上班时间不打游戏、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是注意仪表仪容,佩证上岗,对每个来办事的人员礼貌周到,与人交流时用语文明,讲普通话,做到热情大方、耐心细致。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市发〔2009〕11号)文件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制度。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的工作机制。
  (二)把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列入政务服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切实体现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的情况。
  (三)强化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分中心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凡发生影响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的人和事,被发现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后,将按相关纪律和法规进行处理,分管领导追究连带责任。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执行,认真抓好各县、特区、区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建设工作。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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