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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六盘水市人防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六盘水市人防办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下列政务信息应向社会公布:

1.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

3.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情况;

4.办事事项、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行为准则、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监督投诉;

5.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6.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

3.个人隐私;

4.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政务信息;

5.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公开形式

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本单位门户网和建立信息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栏主要公开固定、长期不变的内容,如单位基本情况、职能、机构设置等。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向我办获取本制度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外的其他有关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方式如下:

()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六盘水市人防办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公园路243

办公时间:0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8-8205603

传真号码:0858-8205603

邮政编码:553001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六盘水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单位领取,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lps.gov.cn/)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本单位。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单位办公室提交申请表当面提出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本单位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www.gzlps.gov.cn/zw/zfxxgk/ysqgk/),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我单位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答复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费用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230293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7号信息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53001

()行政复议

对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到六盘水市司法局申请。

复议机构:六盘水市司法局

地址: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

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电话:0858--8229095

邮政编码:553001

()行政诉讼

对本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到水城区人民法院办理。

单位名称:水城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兴县路17

邮政编码:553600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47号

运维电话:0858-826917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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