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22〕1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现就2023年凉都骨干教师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要求,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22〕104号),“十四五”末,六盘水市计划培养省级骨干教师500名,凉都骨干教师3000名。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2023年拟评选在课堂教学、学生培养、教学研究、示范带动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凉都骨干教师750名。
二、评选范围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招生考试机构、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教研员。年龄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教师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推荐对象(须提供参评资格印证资料)
(一)2021年及以前获得县级教学名师、县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
(二)2018年以来在教师节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秀教师。
(三)2021年以来,在市级现场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等评比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的教师,可直接推荐到市级参加评审,不受名额限制。(但需要同时提供任教学科质量监测县级或市级教研部门签字盖章的教学成绩证明)
(四)中小学教师2018年以来,所任教学科在教学质量监测中,平均分连续2年或累计3年在县级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教师(以县级或市级教研部门认定为准,提供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可直接推荐到市级参加评审,不受名额限制。
(五)2020年以来,任教学科平均分在高、中考市级排名前五的老师(以市级教研部门认定为准,提供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可直接推荐到市级参加评审,不受名额限制。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原则。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第一标准,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对象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教学事故、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发表不当言论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师德失范行为(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或有上述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因违规违纪受到通报或处罚的一票否决。
(二)坚持教学业绩导向原则。教师教学业绩作为评选的重要风向标,在教学质量监测中表现突出成绩靠前的优先推荐,对于教学业绩挂末、不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不得申报。在2022年下半年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测试中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申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根据分配名额逐级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后报市级评审。
(四)坚持全面统筹兼顾原则。各地各学校推荐必须统筹兼顾学段、学科人员情况。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在学生、家长、一线教师中评价优秀,社会认可度高。(提供学校或部门证明材料)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幼儿园、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
3.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等级。(提供证书)
4.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条件
申报者具备参评资格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1.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等活动评比中,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送培送教下乡活动的授课教师。(提供相应印证材料)
2.教学示范及带动作用明显。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至少3名青年教师或师范院校实习生成长,并取得良好效果。(提供印证资料)
3.具备较强的教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在教研教改中起积极推动、骨干示范作用。主持完成(已结题)本学科的县级教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列前三)完成2项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的学术论文或教学总结至少1篇(合著的署名须为第一)。
5.教研人员,除符合上述2—4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2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指导至少3名青年教师成长并取得明显成效,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6.教师培训机构、招生考试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2—4项外,还须具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且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或进行考试数据分析4次及以上,效果显著。
7.职教人员,除符合上述2—4项外,还须具备:获得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优质课等省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1人次及以上。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推荐
1.市级及以上乡村名师工作室或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优秀成员(助理等);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3.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1年及以上并表现突出者;
4.在学校担任班主任或其他中层干部者;
5.教育科研能力强,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二等奖及以上(证书排名前三者)。
六、名额分配
参照各市(特区、区)教师数,以及“十四五”培养市级名师名校长及骨干教师数等指标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
七、推荐选拔程序
凉都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由申报对象任职学校(园)、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负责进行初评推荐,市教育局终评(评审)公布。具体推荐选拔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民主推荐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达到推荐条件的教师由本人自愿填写《六盘水市2023年凉都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印证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经过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本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评选推荐
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确定的推荐人选须征求县级主管部门纪委监委意见或党组织意见,并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六盘水市2023年凉都骨干教师推荐人员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连同推荐人选评审材料报六盘水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评选(评审)公布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报请市教育局党委会审议,并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并颁发荣誉证书。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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