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辐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在2015年至2017年我市实施的首批“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决定在全市遴选建设第二批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建设旨在以构建专业发展平台为依托,积极探索名师、名校长(园长)培养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深厚教育情怀、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校长及教师队伍,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实践、带动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产出一批高质量建设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二、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申报
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是集培训、教学、教研等职能为一体,是学校对外进行教育教学交流的窗口和平台。名校长(园长)工作室设在名校长(园长)所在学校,以名校长(园长)姓名命名,自己申报。名师工作室设在名师所在学校,以名师本人姓名命名,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授牌,挂牌名师担任本工作室的主持人。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县级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根据本校学科优势和名师队伍情况进行申报。
各市(特区、区)教育局按(附件1)名额分配申报工作室;市直学校申报工作室要兼顾不同学段和学科。
三、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一)工作室主持人;
(二)工作室顾问或指导专家(可聘请全国、省、市、县知名教育教学专家担任指导顾问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工作室助理。由主持人所在单位配1名兼职助理,协助主持人工作;
(四)工作室成员。每一名工作室由主持人邀请、推荐3-6名各学校骨干作为成员(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为校长或后备校长,名师工作室必须有农村学校教师),成员在主持人指导下,协助主持人工作和承担主持人分配的工作(含对跟岗学员的带教工作),并按时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
(五)工作室学员:以自主申报、所在学校推荐、工作室主持人把关、市名师管理办审核、批准、备案的方式产生,每批10-15人,学习时间为期一年。
工作室顾问由六盘水市名师管理办公室与所在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联合颁发聘书,成员和助理由市名师管理办正式下文确认。
四、名师、名校(园长)长工作室主持人及组成人员的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的申报条件
1.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省、市级名校长(园长)才能申报(含首批市级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不含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获省、市级名师或在职的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才能申报(含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不含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热爱教育事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本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二)工作室组成人员的选拔条件
1.在职的中青年省、市级骨干教师且只能申报一个工作室,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教研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五、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一)工作室职责
1.构建学习型、研究型团队。制定工作室成员、学员周期内专业发展目标、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2.开展教学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整合教育优质资源,着眼于学校及本地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任期内在教科研课题、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一定成绩;
3.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媒体终端(微信公众号),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推广和资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4.服务功能。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成员、学员周期培养培训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1年内至少完成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研究报告;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研修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培训讲座;组织送教下乡(一年至少两次)等活动,至少与一所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教并将其引领打造为区域特色学校;对成员、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组成人员成长档案,将其引领培养为市、省级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三)助理职责
在主持人的直接领导下,起组织协调作用,完成主持人分配的各项任务,做好工作室研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成员职责
1.制定个人成长计划、按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承担工作室安排工作任务,协助主持人指导跟岗学员学习、指导学员学校工作,配合主持人将工作室建设成为研修培训、共同成长的团队和平台;
2.对于长期不参与工作室工作的成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按有关程序予以除名,并直接影响其职称评聘,评优评模。
(五)学员职责
1.根据个人成长目标,制定跟岗学习计划和确定研究项目及课题;
2.按时按质按量参与规定的培训任务,每年学员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3.跟主持人学习时间累计30天,(可采取集中脱产和不脱产两种形式进行,不脱产形式采取短期集中);
4.接受主持人指导,完成主持人下达的学习任务与研究任务,按时做好相关记录,学习结束时完成1份个人跟岗学习报告及本人所在学校一项工作的改进方案。
六、工作程序安排
(一)申报主持人
2022年10至11月,确定工作室主持人。符合条件的名师、特级教师和名校长(园长)自愿申报、填写《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经其所在学校和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三份一并报送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选拔学员
工作室确定学员后,填写《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成员统计表》(见附件3),于10月27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与《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并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三)审核授牌
2022年12月底,市教育局授予“六盘水市xxx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称号。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特区、区)教育局负责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审核工作室方案、总结及考核评估等;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工作室的方案审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室所在学校应为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确保工作室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市、县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3万的经费补助,各学校适当配套,用于工作室的教学教研、与培养培训工作相关的费用、工作室学员住宿、主持人工作补贴等。
八、考核评估
(一)考核内容。工作室所在学校对工作室的管理和服务情况;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主持人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工作室成员在能力提升、学科教学行为改善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室在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中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考核方式。采用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的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优秀的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
九、有关要求
(一)各市(特区、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工作室建设,做好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积极创造条件,为此项工作提供大力的支持。
(二)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工作室所在学校要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有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附件:1.六盘水市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名额分配表
2.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名师作室成员统计表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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