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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六盘水生源地高校毕业生档案投递地址是哪里?
发布时间:
2022-07-19
来源信息:
市教育局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文件,第一章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第三类人员为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第二章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以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六盘水市教育局自2022年1月起,不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可联系学校将档案邮寄并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