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权基准

六盘水市档案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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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设定处罚法律依据

裁量阶次

适用条件

处罚裁量标准

实施主体

备注

1

1

利用档案馆的档案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利用档案馆的档案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不予处罚

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不予处罚

六盘水市

档案局

六盘水市

档案局

法定

法定

免于处罚

涉案档案的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免于处罚

减轻从轻处罚

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涉案的档案数量较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警告,并对单位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一般情形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主动终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未对档案工作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造成影响的。

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至3000元罚款。

从重处罚

违法行为对档案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或在受到档案行政处罚后,再次故意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继续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以及手段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010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5000元罚款。

2

2

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不予处罚

六盘水市

档案局

六盘水市

档案局

法定

法定

免于处罚

涉案档案的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免于处罚

减轻从轻处罚

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涉案档案数量较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一般情形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主动终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未对档案工作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

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

从重处罚

违法行为对档案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或在受到档案行政处罚后,再次故意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继续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以及手段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100000元至200000元罚款。

3

3

单位或个人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不予处罚

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不予处罚

六盘水市

档案局

六盘水市

档案局

法定

法定

免于处罚

涉案档案的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免于处罚

减轻从轻处罚

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涉案档案数量较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法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对单位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一般情形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主动终止违法行为,未对档案工作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造成影响的。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法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对单位处以30000元至6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从重处罚

对档案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或在受到档案行政处罚后,再次故意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继续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以及手段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法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对单位处以6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对个人3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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