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行为 |
设定处罚法律依据 |
裁量阶次 |
适用条件 |
处罚裁量标准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1 |
利用档案馆的档案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利用档案馆的档案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
不予处罚 |
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
不予处罚 |
六盘水市 档案局 六盘水市 档案局 |
法定 法定 |
免于处罚 |
涉案档案的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
免于处罚 | |||||
减轻从轻处罚 |
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涉案的档案数量较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
警告,并对单位处以10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 | |||||
一般情形 |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主动终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未对档案工作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造成影响的。 |
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至3000元罚款。 | |||||
从重处罚 |
违法行为对档案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或在受到档案行政处罚后,再次故意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继续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以及手段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
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0至10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至5000元罚款。 | |||||
2 2 |
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篡改、毁损、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
不予处罚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
不予处罚 |
六盘水市 档案局 六盘水市 档案局 |
法定 法定 |
免于处罚 |
涉案档案的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
免于处罚 | |||||
减轻从轻处罚 |
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涉案档案数量较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
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
一般情形 |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主动终止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未对档案工作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 |
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 | |||||
从重处罚 |
违法行为对档案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或在受到档案行政处罚后,再次故意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继续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以及手段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
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100000元至200000元罚款。 | |||||
3 3 |
单位或个人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单位或个人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九条 |
不予处罚 |
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
不予处罚 |
六盘水市 档案局 六盘水市 档案局 |
法定 法定 |
免于处罚 |
涉案档案的数量少,当事人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
免于处罚 | |||||
减轻从轻处罚 |
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涉案档案数量较少,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法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对单位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 |||||
一般情形 |
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主动终止违法行为,未对档案工作和地方档案事业发展造成影响的。 |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法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对单位处以30000元至6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 |||||
从重处罚 |
对档案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或在受到档案行政处罚后,再次故意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继续实施档案违法行为的,以及手段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
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法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对单位处以6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对个人3000至5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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