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践行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47号
运维电话:0858-826917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