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红十字会2023年四季度捐赠收支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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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红十字会2015至2017年度

为推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相关规定,市红十字会为保证募捐过程公开,捐赠款物和划拨物资使用过程透明,现将2023年四季度捐赠收支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15天;

二、如对市红十字会捐赠收支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红十字会综合科(电话:0858-8331956);

三、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捐款,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四、温馨提示:所有捐赠需代表捐方真实的人道公益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款物一经捐赠不能随意退还,任何以捐赠返利等名义诱导进行的捐赠,均属违法行为!

在此谨向所有爱心企业、机构、组织和个人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附件:

附件1 :2023年四季度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公示.xls

附件2:六盘水市红十字会2023年四季度捐赠物资收支情况公示表.xls

附件3:六盘水市红十字会2023年四季度省红十字会下拨物资收发情况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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