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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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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民政策分类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城乡临时救助

4、特困供养人员救助

5、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

二、主管部门名称和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政局

具体负责机构:钟山区社会救助局咨询电话:8266759。

三、资格对象(非普惠)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易地扶贫搬迁到城镇中心的农村居民、外地户籍到本地居住,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钟山区农业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3、城乡临时救助

(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

(2)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

(3)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

(4)因支付子女或法定抚养人、扶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合理的境内教育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5)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

4、特困供养人员救助

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精神或智力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肢体残疾等级为一级)、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5、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

指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并发给了一次性退职补助的职工,且退职后没有重新参加工作,无经济来源的老职工。

四、补助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标准为每月650元,标准减家庭收入人均收入,补差的形式,按月以社会化形式发放到保障户账户上。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标准为每年4140元,标准减家庭收入人均收入,补差的形式,按月以社会化形式发放到保障户账户上。

3、城乡临时救助

(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参照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3个月的临时救助。

(2)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在3000元——5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在8000—10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

(3)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参照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4—6个月的临时救助。

(4)因支付子女或法定抚养人、扶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合理的境内教育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子女或法定抚养人、扶养人在本省范围内就读的,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在省外就读的,在3000元—5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

(5)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家庭。按共同生活人口数,人均500元,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

4、特困供养人员救助

(1)基本生活:按照当地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2)照料护理:按照全护理、半自理、全自理三个等级分别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工最低资标准的50%、当地工最低资标准的20%三个标准执行。

5、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按200元的标准执行。

五、申请社会救助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的工资证明或收入证明,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

六、办理流程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社区社会救助窗口受理—村居配合入户调查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公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乡镇社区审核—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委托村居公示—兑现救助金(社会化发放)。

七、退出条件

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家庭月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低保标准的,应退尽退,按月实行动态管理。

八、其它惠民政策

1、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需政府帮助恢复重建(维修)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助。农房倒塌或损坏间数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对因自然灾害遇难人员家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助。

3、自然灾害救助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助。

主管部门: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政局

具体负责机构:钟山区民政局救灾股 咨询电话:(0858)——8260368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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