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一)申请条件
1、有合法明确的理由;2、有明确的地点;3、有安全保障措施;4、有明确的修复措施或补偿数额;5、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有公安交警部门的书面意见;6、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7、接线顶面标高低于公路路面标高;
(二)申请材料
1、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资料(法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证明及委托授权书、建设批文材料)
2、《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的申请书:(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3)施工期限;(4)安全保障措施。
3、施工设计图和施工组织方案;
4、工程较大的需提供会审资料;
5、公安交警部门的书面意见(如涉及交通安全)
以上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交验原件。
(三)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水泥、沥青路面增设交叉道口占用公路路肩、边沟、公路用地,收费0.6元/平方米/天;砂石路面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占用公路路肩、边沟、公路用地,收费0.5元/平方米/天。(收费依据:黔价费〔2009〕63号)
监督咨询电话:(0858)363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