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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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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59707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2-25 0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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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文字解读:《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有关文件要求,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全市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近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小于1403.15平方千米,近期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5.45%,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8%,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六盘水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不断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内容

1.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将全市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种单元,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与《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黔府办函〔2024〕67号)总体保持一致。

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梳理各类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要求,集成“线”成果,分析管控单元特点,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细化建立“1+8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每一级准入清单均从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效率等4个方面明确管控要求。

“1”为六盘水市普适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体现基础性、底线性的准入清单。

“88”为全市8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体现差异性、落地性的准入清单。

四、实施时间

方案自2025年12月22日起实施。相关管控要求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0〕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7〕62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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