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40737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0-14 11:28:5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六盘水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民兵权益保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民兵履行国防义务权益保障工作,参照《贵州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军分区联合印发了《六盘水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市级层面的权益保障措施,对保障民兵依法履行国防义务、推动民兵制度改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一是政策有要求。《贵州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指出:“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负责落实本辖区民兵权益保障措施,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二是现实有需要。我市按规定编组的民兵组织在支援保障、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以来,在军地各级共同努力下,我市民兵建设实现新提升,建立《措施》能够进一步抓好民兵队伍建设,有利于增强民兵归属感、认同感,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民兵队伍。
二、《措施》总体考虑
制定《措施》主要从两个方面总体考虑:一是匹配贡献、合理定位。根据民兵对国防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充分考虑民兵权益与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相似群体待遇保障相协调,与新时代民兵职能定位相吻合,参照国家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优待和权益保障政策,总体优待政策内容介于普通公民和退役军人之间。二是量力而行、适度可控。《措施》推出的相关优惠优待措施,充分考虑了六盘水实际。对于基干民兵,以普遍落实基本权益保障为主,辅以适当的优惠优待措施,形成激励导向。对于普通民兵,纳入优待保障主要是对依令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应战应急任务的发放训练参勤补助,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受到省市县三级政府、军事机关表彰奖励的,享受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政策,这一群体人数规模总体可控。综合评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支撑和承受。
三、《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明确的权益保障对象为全市民兵及编组民兵队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体为:
(一)民兵权益
一是军事机关为基干民兵制发《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并对民兵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依据军地有关规定通报表扬;二是对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的民兵发放训练参勤补助,并落实伙食费、往返差旅费和短期意外保险等待遇保障,民兵在执行任务期间出现伤亡的给予伤病救治或抚恤优待,家庭严重困难的给予救助慰问;三是为基干民兵干部发放履职补助,具体标准为营(连)主官200元/人·月,营(连)副职150元/人·月,排职100元/人·月;四是为所属基干民兵配发管理民兵服装;五是本人持《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六盘水市行政范围内设置有“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标识窗口优先办理各类业务;六是本人持《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六盘水市行政范围内国有有关单位享受专属优待优惠;七是持有《贵州省国防动员先进个人优待证》的民兵,可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气)站加油(气)按规定享受优惠折扣。
(二)编兵单位权益
一是开展民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军事机关按规定予以保障;二是因所属员工参加基干民兵训练执勤任务对企业造成直接损失的可申请补偿;三是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可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四是被上级军地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的单位,在年度国防动员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中提高一个等次,优先从编组民兵人数较多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中选拔配备基干民兵干部;五是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以上民兵工作先进单位的,经综合评价后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金融信贷服务;在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根据人选标准条件和结构比例,优先推荐单位负责人。
(三)职责划分
1.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民兵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发生伤病的,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治;因执行任务致残或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人民政府落实抚恤优待;民兵执行军事任务和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其家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属地人民政府给予救助和慰问。
2.六盘水军分区、各人武部。对民兵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六盘水军分区、各人武部协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军地有关规定通报表扬,利用重大节日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开展走访慰问;落实基干民兵干部履职补助、参训执勤补助、伙食费、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按照规定为所属基干民兵配发民兵服装;为基干民兵制作发放《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并按要求完成证件年度审验和更换工作;联合同级人民政府对《措施》贯彻落实进行督导。
3.有关单位。提供优待优惠服务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规范设置“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标识,并按规定在设置有标识窗口给予基干民兵优先办理各类业务;按照规定提供优待优惠政策。编组民兵单位要支持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等相关活动,期间各单位应按规定落实所属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保险等待遇,不得因所属人员履行民兵职责对其作出辞退、解聘或者免职、扣薪、降低待遇、处分等处理。
四、一问一答
(一)基干民兵在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凭《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国有有关单位能享受哪些优待优惠?
1.在各类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和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参观游览免收首道门票费;
2.在各市(特区、区)范围内乘坐公交车免费(城际公交除外);
3.本人及子女如体检政考合格、学历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入伍;
4.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经营范围内,参照“拥军专属套餐”享受个人通信资费优惠;
5.享受使用贵州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基本收视优惠服务,使用广电宽带及有线电视点播优惠服务;
6.在定点酒店(宾馆)参照军事机关享受协议房价优惠服务。
(二)基干民兵在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凭《贵州省基干民兵证》在国有有关单位可以享受哪些优先服务?
1.优先办理户籍和婚姻登记手续;
2.优先享受就业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
3.优先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4.优先办理医保、社保缴纳等业务;
5.优先办理水、电、气费用缴纳业务;
6.在公路、铁路客运站和民航机场享受优先购票、安检、乘车乘机等服务;
7.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诊疗服务;
8.在各级银行服务网点优先办理开销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业务;
9.在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公园、动物园享受优先入场、讲解、引导等服务;
10.在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营业厅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11.在法律服务机构优先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三)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哪些场所应当设置“贵州省基干民兵优先”的明显标识?
1.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户籍服务大厅、医保社保服务大厅、水电暖缴费大厅、技能培训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2.各类银行服务网点、公路铁路客运站和民航机场;
3.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公园、动物园;
4.移动六盘水分公司、联通六盘水分公司、电信六盘水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各级营业厅。
(四)《贵州省基干民兵证》证件如何管理使用?
1.证件审验。军事机关分级负责全市《贵州省基干民兵证》的发放、审验和更换工作。证件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为每年7月,每次审验有效期一年,基干民兵在有效期内享受相关权益保障;
2.证件使用。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或不再符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条件的,其《贵州省基干民兵证》不予年检,军事机关取消其基干民兵资格,并收回《贵州省基干民兵证》;
3.证件管理。《贵州省基干民兵证》仅限本人使用,对涂改、转借证件的人员,由发证单位没收其证件,丢失或者损坏的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备;对伪造、骗取《贵州省基干民兵证》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措施》于10月8日起施行,由六盘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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