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知识库- 市公积金中心
工作变动了,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5-09-09 来源信息: 市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变动,所在单位发生了变化,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具体有以下2种情形。1.缴存职工原单位和新单位均在六盘水市,则由新单位通过“六盘水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厅”线上渠道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即可。2.缴存职工原单位和新单位不在同一城市的,待在原单位所在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并在新单位所在地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按月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由职工本人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转移接续”,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缴存职工在原工作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在冻结等情况的,须符合个人账户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才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

主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47号

运维电话:0858-826917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贵公网安备 52020102520232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00046 黔ICP备10200429号-1
切换到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