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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介绍
  • 主   题:六盘水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 时   间:2026-04-29 10:00:00
  • 地   点:市救助管理站多媒体会议室
  • 发布人: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
发布词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蒯鹏

(4月29日)

各位媒体朋友:

非常感谢大家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六盘水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我市自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核销消费券1615张,补贴金额85.38万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347.58万元,共计595名失能老人从项目中受益。

一、项目具体内容

(一)关于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年龄60周岁及以上、居住地在六盘水境内,经专业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六盘水市境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关于补贴项目。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三)关于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每位老年人每月仅可领取对应类型的电子消费券一张,不同类别消费券不可重复领取或叠加使用。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绑定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可转赠、转让或兑现。跨市居住的老年人需在“民政通”平台更改居住地址,即可重新申领消费券。

(四)关于补贴额度。补贴以电子折扣券形式发放,不发现金、不能兑现现金、不能用于购买实物商品,仅用于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不可购买实物商品。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月消费满2000元最高可抵扣800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月消费满1600元最高可抵扣800元),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消费不达对应金额则按实际比例抵扣。此外,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若评定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使用评估消费券最高抵扣100元评估费用。

二、项目实施举措

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统筹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服务可达性与老人获得感。

一是强化多维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依托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推送政策解读和“民政通”操作短视频;线下通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村(居)社区网格员、评估机构工作人员等上门宣讲,实现政策精准触达。

二是精准遴选服务主体,提高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机构主动申请、社会公开遴选等方式,全市共核定入库43家服务机构参与服务补贴项目,覆盖机构照护、社区服务、居家上门全场景服务需求。其中,养老机构26家,收住有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全员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家,此外入库的10家养老机构可同步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居家服务区域有效覆盖;评估机构9家,涵盖医院、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评估队伍资质具备、业务专业,让老年人能力评估更便捷、更规范、更高效。

三是规范提供服务,确保政策红利可感可及。及时完成服务机构在“民政通”及全国养老信息平台入库,严格规范“申请-发放-核销”全流程,及时高效完成消费券核销与资金拨付,让失能老年人和服务机构便捷享受政策福利。

四是争取资金保障,确保项目稳步推进。项目资金以中央及省拨付资金为主,目前全市累计到位补助资金1796.26万元,资金保障充足,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五是强化全链监管,确保服务高质量。紧盯资金管理、能力评估、服务质量等关键环节,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查,强化对“民政通”预警数据核查,设立公布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诉求接诉即办,确保服务规范、质量达标。

三、项目取得成效

项目实施以来,通过精准补贴、规范发放、高效监管等,推动补贴项目有效落实,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一是精准纾困减负,降低家庭养老压力。聚焦机构养老、居家照护、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等失能老人刚需照护服务,以服务抵扣形式精准减轻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消费服务补贴金额85.38万元,占消费总额的24.56%,平均为失能老人家庭减轻约四分之一的养老支出。

二是释放消费潜力,激活养老市场活力。在政策有效促进老年群体消费意愿明显提升,从“不敢消费、不愿消费”向“放心消费、主动消费”转变,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同时,吸引优质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实施以来新增14家养老服务主体,带动近100人就业。

三是促进服务升级,优化多元服务供给。在政策引导下,养老服务机构持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居家社区助餐、助浴、助护等“六助”服务越发普及,在完善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推动项目从“落地见效”向“提质创优”升级,持续吸纳更多优质养老服务主体入库,引导服务机构优化服务供给,筑牢资金监管防线,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既能“领得上”消费券,还能“花得好”消费券。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媒体报道

4月29日,记者从六盘水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4月27日,全市累计核销消费券1811张,补贴金额99.48万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363.02万元,共计595名失能老人从项目中受益。

据介绍,我市自2026年1月起正式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直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对象为年龄60周岁及以上,经专业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且购买相关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六盘水市境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每位老年人每月仅可领取对应类型的电子消费券一张,不同类别消费券不可重复领取或叠加使用。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绑定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可转赠、转让或兑现。跨市居住的老年人需在“民政通”平台更改居住地址,即可重新申领消费券。

补贴额度方面,补贴以电子折扣券形式发放,不发现金、不能兑现现金、不能用于购买实物商品,仅用于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消费不达对应金额则按实际比例抵扣,具体以民政部在“民政通”设置的标准为准。此外,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若评定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使用评估消费券最高抵扣100元评估费用。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我市一方面依托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及基层网格员上门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另一方面通过机构申请、公开遴选,核定入库43家服务机构,覆盖机构照护、社区服务、居家上门全场景需求,其中养老机构26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家、可同步提供居家社区服务的养老机构10家、评估机构9家。同时,及时完成服务机构在“民政通”及全国养老信息平台入库,规范“申请—发放—核销”全流程,及时完成资金拨付,并强化全链监管,紧盯资金管理、能力评估、服务质量,设立咨询投诉电话,确保服务规范。目前,全市累计到位补助资金1796.26万元。

项目实施以来,补贴金额占消费总额的27.40%,平均为失能老人家庭减轻约四分之一养老支出,带动新增养老服务主体14家、近100人就业。同时促进服务升级,居家社区助餐、助浴、助护等“六助”服务及康复护理等多元供给日益完善。(全媒体记者 卯 阳 翟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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