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罗敏、周斯文、敖其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长者食堂试点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长者食堂设立、运营的答复意见。目前,已将“打造5个示范性社区老年助餐点”列入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计划在钟山区建设老年食堂2个(荷泉街道大发社区、红岩街道东风西路社区)、六枝特区建设老年食堂1个(团结路社区)、盘州市建设老年助餐点1个(翰林街道东湖社区)、水城区建设老年食堂1个(黄家桥社区),为周边老人提供社区或上门助餐服务。已争取到省级民政部门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各助餐点已完成项目选址,正在进行项目设计、造价等前期工作,预计2024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示范性社区老年助餐点建成后,将由社区自行运营或租赁给社会力量经营。
二、关于长者食堂服务对象和便民体系建设的答复意见。示范性社区老年助餐点建成后,不仅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也可为周边社区普通群众服务。待项目运营后,将用足用好各方政策资源,持续关注管理服务情况,围绕群众需求不断改进服务方式,配合商务部门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联合工商部门、发改部门完善食堂服务内容和服务业态,充分发挥项目社会效益。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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