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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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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兴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为提升居民小区居住环境,减少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小区内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2024年已清理住宅小区车辆乱停乱放13处,清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障碍物30处;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对住宅小区、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督促26个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及时处置3起住宅小区占用消防车通道举报投诉。二是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提升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对小区内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能力。在加大对业主政策法规、管理规约宣传的同时,对在日常巡查发现的车辆乱停放问题,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如出现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消防救援部门反映。三是积极倡导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无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牵头)收集业主对小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解决乱停车等问题的有效措施,并在管理规约中进行约定。由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业委会或业主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具体落实。

二、下步工作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小区事务倡导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目前其他省份未出台此类地方性法规解决小区内执法空白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小区内车辆乱停放的问题。

(一)积极开展调研,做好立法论证准备工作。进一步聚焦问题确立调研课题,在充分调研和收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邀请专家对立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后,积极申请列为2025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二)大力推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运行。以提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覆盖比例为抓手,全力推进业主委员会督促小区业主共同遵守管理规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形成业主互相监督、物业有效管理的共管共治格局,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持续推动住宅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开展红色物业”“美好家园项目选树,持续推动住宅物业项目建立健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的三方议事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优势,以及业主委员会、业主等各方在物业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坚持在党建引领下,有力有效解决影响居民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难点、痛点。

(四)持续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一是对占用生命通道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线上平台,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曝光,引导群众共同监督及时整改隐患。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行为的巡查、劝阻力度,对劝阻仍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切实履行物业企业职责。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优化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你们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20247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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