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规定,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人资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市人资社保局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人社各项政策、服务指南等,提高人社政策透明度、服务性,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2021年,局门户网站发布1105篇信息,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32条,有力扩大了民生政策知晓度。同时,扎实推进法制政府建设,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6件,行政许可21件、行政处罚2件。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申请处理、答复时限、费用等事项进行公开。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459.42万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上报。2021年初制定全年信息报送目标任务,要求各科室、事业单位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做到每天在局门户网站发布至少1条信息,确保每个栏目按要求进行更新。二是严格审核发布。认真执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凡是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三是强化档案管理。配备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逐步优化完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版面功能,调整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资料,确保网站成为我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平台和宣传人事人才政策、服务民生的网络窗口。在信息维护更新环节上实行专人维护制度,在公开制式法定信息、各类文件规定的同时,还向社会公开业务工作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工作标准。公开的对象不仅包括社会各类人才,还涵盖企事业单位。通过实效性强的各类公开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局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到六盘水市人资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每周至少发布2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1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事业单位、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9.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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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网站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栏目目录树结构不清晰,栏目内容重复率高,逻辑关系复杂,易导致错发栏目,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提升。同时,虽经多次整合,我局门户网站在栏目设置、版面功能等方面仍不够合理,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不够强。下一步,我局将梳理平台发布栏目,并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逐步进行完善丰富,按照要求统一进行改版升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