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林业局四明确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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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10-02-09 08:23:05 |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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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成立森林防火安全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森防办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公安局林业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督促检查工作。
督促检查工作分成3个检查组,第一组由刘茂福局长带队,检查盘南片区12个乡镇和单位;第二组由分管副局长张朝康带队,检查盘中片区15个乡镇和单位;第三组由公安局林业分局局长张祥合带队,检查盘北片区13个乡镇和单位。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老厂林场、老黑山林业开发公司、盘江矿务局林场、乡村林场、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新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贯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置建设、火情监测、护林员巡山记录、扑灾预案修订、扑火物资、应急队伍组建、安全扑火知识普及、森林防火经费落实、督促检查等情况。
四是明确检查责任。检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同时,深入林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提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组的建议或意见立即落实人员进行解决,按照时限尽快完成整改内容。在隐患排查和整改内容中,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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