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是否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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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问次数: | | 发布日期:2008-08-15 09:49:48 |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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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其婚姻应依法宣告无效。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应当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且有识别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故刘苏的上诉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而王华夫妻2人虽然夫妻关系不能成立,但却不能免除双方对婚生子女的抚育义务。在法院确定双方夫妻关系不成立的判决生效后,不能对抗其婚生子女追索抚育费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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